Talk:七一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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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命名有無問題呀?見中文版喺最前加"香港",粵語係咪都好應該討論下點樣先為之個文章名呢?--Simon Shek 17:23, 8 四月 2006 (UTC)

除非係撞名,係無問題。HenryLi 17:52, 8 四月 2006 (UTC)

「香港“七一”遊行」的定義[編輯]

現時的寫法為:

香港“七一”遊行,係喺7月1日舉行嘅大型遊行,第一次喺1997年。2003年嘅主題係反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係香港六四遊行100萬人上街遊行之後最大型嘅一次遊行活動。(参見六四事件)

本人的意見是:現時香港人普遍理解的「香港“七一”遊行」,應該乎合以下條件:

1. 指2003年起,由「民間人權陣線」每年(暫時到現時為止亦是)舉辦的「七一遊行」 2. 該遊行主旨能反映當時香港主流意見

因此,本人建議將首句「香港“七一”遊行,係喺7月1日舉行嘅大型遊行,第一次喺1997年。」改為:

香港“七一”遊行,不單指係喺7月1日舉行嘅大型遊行,而且亦特別指從2003年起每年由「民間人權陣線」舉辦的大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