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爾賽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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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篇文章講嘅係喺1919年6月28號簽嘅,結束咗第一次世界大戰嘅梵爾賽條約。想搵其他用法,請睇「梵爾賽條約 (搞清楚)」。
梵爾賽條約(法文:le Traité de Versailles,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全稱《協約國及參戰各國對德約》(法文:Traité de paix entre les Alliés et les Puissances associées et l'Allemagne,英文: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Allied and Associated Powers and Germany),係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最重要嘅和約,喺1919年6月28號協約國同埋德國之間簽嘅,正式結束咗佢哋之間嘅戰爭狀態。雖然喺1918年11月11號簽嘅停火協議已經結束咗實際嘅戰鬥,但係和約要協約國喺巴黎和會傾咗六個月之後先有。得到國際聯盟嘅認可之後,《凡爾賽條約》喺1920年1月10號正式生效。喺咁多嘅條款之中,最重要同埋最有爭議性嘅條款係要德國接受同盟國發起戰爭嘅所有責任,重有第231-248條要求德國裁軍、割地、同埋要賠巨額錢畀其他國家。
條約1922年開始已經被忽略,去到1930年代差唔多徹底失敗。佢入面好多對德國唔合理嘅懲罰導致咗好多德國人對戰後嘅政府唔滿意,最後更引致咗希特拉帶領之下嘅納粹黨崛起同埋第二次世界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