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

傳福音,又叫作見證,天主教叫福傳,係指同人分享耶穌基督嘅「福音」(通用希臘語:εὐαγγέλιον)——即人類因耶穌犧牲頂罪而得赦免嘅「好消息」。傳福音嘅目的通常係為咗引導人相信耶穌,而傳嘅方法有好多種,包括咗人同人交談、公開講道、用媒體等,同宣教工作唇齒相依。
《聖經》講過,耶穌曾經吩咐使徒同埋教會「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16:15),[1]並預言咗「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傳到萬邦」(路加福音24:47)。保羅喺彼西底安提阿都講過:「赦罪的道是(藉著耶穌)傳給你們的」(使徒行傳13:38–39),應驗咗耶穌嘅預告。耶穌復活之後亦再命令門徒向所有人宣告赦罪嘅好消息。[2]到今日,教會仍然透過《聖經》上面嘅文字,同埋用信徒親口講去延續呢個使命,無論係牧者或者係其他信徒,都要咩起呢個任務。聖經亦都教導:「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5:20),上帝差派佢嘅使者傳達「與神和好」嘅信息,亦就係叫聽嘅人相信佢已經因耶穌嘅頂罪而得到赦免。[3]
傳統基督新教認為,傳福音時所講嘅並唔係「赦罪嘅可能」,而係正式宣告「人被判無罪」(稱義)。耶穌差派信徒去宣講嘅,係已成事實嘅好消息,而唔係「可能性」。聖經清楚吩咐人傳福音,而能夠向人宣告赦罪嘅福音,係好大嘅榮幸(羅馬書10:15)。新教神學好強調上帝呢一個無罪宣判,係一個全靠基督嘅功勞同埋上帝旨意嘅既定事實,福音係「已經成就嘅好消息」。[4]
無論係身處本地社區定係海外宣教工場,專心傳福音嘅基督徒好多時都被稱為福音使者(evangelists),有啲宗派更加會將呢類人士統稱為宣教士(missionaries),亦有啲教會當福音使者係佢哋嘅領袖,負責埋講道甚至教會管理。
簡介
[編輯]傳福音係基督徒嘅重要使命。新約聖經有幾個章節提到基督徒傳福音嘅重要性:「你哋去普天下,傳福音畀萬民聽」(《馬可福音》第16章第15節),「我冇理由為傳福音而誇口,我不過係奉名去傳;若果唔傳福音,我就有禍咯」(《哥林多前書》第9章第16節)。
傳福音嘅內容大體上係以耶穌基督為中心同聖經經文,主要係強調救恩嘅內容,通常亦會涉及關於原罪同大審判等有關基督教神學內容,亦可能會有更貼近聽者生活嘅內容。唔同嘅基督教團體所傳講嘅教義內容並唔係完全相同,有時甚至會有較大嘅差別。
方法
[編輯]基督徒傳福音嘅方法有好多種,最常見嘅包括:三福、四律、五色佈道法等。有啲教會亦會印製一啲小冊子,派畀慕道者或者路人。
傳福音嘅方式,隨住時代同社會嘅轉變而有唔同嘅方式,進入工業化時代前,基督徒多數係到處演講、派發單張、創作音樂等方式嚟傳播福音。現代傳福音嘅方式就相當多樣化,除咗傳統方式之外,流行音樂、傳媒、營會亦經常俾基督徒運用,貼近普羅大眾嘅生活,令人更容易接解到福音。
睇埋
[編輯]參考
[編輯]- ↑ Keller, Brian R., Believe it or not: You are forgiven through Christ, p2
- ↑ Keller, Brian R., Believe it or not: You are forgiven through Christ, p5
- ↑ Keller, Brian R., Believe it or not: You are forgiven through Christ, p20
- ↑ Keller, Brian R., Believe it or not: You are forgiven through Christ, p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