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河水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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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河水協定係印度同巴基斯坦兩國之間嘅水資源共享協議,協議晌1960年9月16日由兩國嘅領袖同世界銀行簽署。
因為印度河同另外好幾條支流都係由印度流入巴基斯坦,1947年印巴分治之後兩國喺水資源分配方面出現咗爭拗,後來由世界銀行介入調停,經過多年嘅努力,兩國終於達成咗《印度河水協定》。
根據協定,印度河、奇納布河同傑盧姆河除咗部份河水要供畀克什米爾之外,全部都劃分畀巴基斯坦;而薩特萊傑河、拉維河同比亞斯河就劃分畀印度。之後,巴基斯坦就展開咗長達14年嘅印度河河谷發展計劃。
參考
[編輯]- 《巴基斯坦史》楊翠柏、劉成瓊 三民書局 ISBN 957-14-4134-1
- 《巴基斯坦》陸水林 重慶出版社 ISBN 7-5366-6632-2
- 《印度河水協議》全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