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特蘭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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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特蘭條約》(拉丁文:LATERANENSIA PACTA;意大利文:Patti Lateranensi)係意大利王國同羅馬教廷喺1929年2月11號簽定嘅一份條約,1929年7月7號獲得意大利國會通過[1]。
背景
[編輯]1870年普法戰爭期間,意大利王國軍隊趁拿破崙三世顧著應戰普魯士軍隊嘅機會,出兵攻打靠法國軍事保護嘅教宗國。意大利王國吞併徂教宗國之後,以教宗國嘅舊首都羅馬為自己嘅新首都。教宗國實際上滅亡之後,時任教宗庇護九世退居梵蒂岡,將自己嘅活動範圍限定喺使徒宮,一方面以「梵蒂岡囚徒」自稱,另一方面又唔承認「囚禁」自己嘅意大利王國存在。從庇護九世開始,一共有五任教宗(庇護九世、 利奧十三世、庇護十世、本篤十五世、庇護十一世)自稱「梵蒂岡囚徒」。
1926年,時任意大利王國總理墨索里尼同教廷代表皮耶特羅·加斯帕里經過一輪談判之後,最終達成徂三項協定:
- 承認教廷喺梵蒂岡城嘅完整主權嘅協定;
- 規範天主教會同天主教信仰喺意大利國家嘅地位嘅協定。
- 賠償教廷領土同財產損失嘅協定。
1929年2月11號,雙方喺羅馬拉特蘭宮正式簽約。條約生效之後,教宗國正式成為歷史,被梵蒂岡城國取代。意大利廢除君主制,改為共和國之後,1948年嘅《意大利共和國憲法》第七條繼續認可拉特蘭條約[2]。
內容
[編輯]條約嘅主要內容包括:
- 意大利承認梵蒂岡係獨立主權國家,並且承認梵蒂岡對受羅馬教廷管轄嘅部份房地產有治外法權;
- 意大利賠償一筆錢畀梵蒂岡;
- 意大利承認天主教會喺意大利國內嘅地位,但係梵蒂岡境外,意大利境內嘅所有主教嘅任命都要經意大利批准,爾啲主教重要宣誓效忠意大利;
- 梵蒂岡承認意大利存在,並且唔再禁止天主教徒為意大利政府效力;
- 梵蒂岡保證:如果意大利同其他國家開戰嘅話,梵蒂岡會保持中立;
- 梵蒂岡會自動採納意大利國會通過嘅法律(爾一條喺2009年被梵蒂岡宣布失效[3])。
參考
[編輯]- ↑ "Accords du Latran". 原著喺2010年3月1號歸檔. 喺2015年6月7號搵到.
- ↑ "La Costituzione della Repubblica Italiana". 意大利共和國. 原著喺2013-05-08歸檔. 喺2015-06-07搵到.
- ↑ 〈教廷不再自動採納意大利法律〉。BBC中文網。2009-01-01。喺2015-05-15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