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過雲
外表
| 林過雲 | |
|---|---|
| 姓名原文 | 林過雲、林友強 |
| 出生日 | 1955年5月22號 |
| 出生地 | 英屬香港 |
| 本名 | 林國裕 |
| 國籍 | 英屬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母語 | 中文 |
| 識嘅語言 | 港澳粵語 |
| 職業 | 連環殺手、的士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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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雲(1955年5月22號—),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係香港嘅連環殺手同強姦犯;外號「香港屠夫」[1]、「雨夜屠夫」。
佢喺1982年2月至7月之間殺咗四個女人,每次做案之後都會肢解死者、幫殘肢影相、制成標本,重攞去旺角一間晒相鋪沖晒,同年8月17號喺晒相鋪被捕[2],佢最終被判死刑[1][3],喺1984年8月依照慣例改判終身監禁(緩首死刑[1]),而佢已經由赤柱轉往石壁監獄服刑。
睇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1 2 3 〈傳聞林過雲已越獄 懲教署稱絕無其事〉。《華僑日報》 (香港中文)。1984年6月13號。喺2026年4月11號搵到。
- ↑ 〈法官陳詞引導陪審員判案 要斷定被告是否不正常〉。《香港工商日報》 (香港中文)。1983年4月9號。喺2026年4月11號搵到。
- ↑ 〈陪審員商議三小時半 裁定謀殺罪成立 林過雲被判死刑〉。《香港工商日報》 (香港中文)。1983年4月9號。喺2026年4月11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