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
沙螺洞(英文Sha Lo Tung),又寫沙羅洞,舊時又叫集和,係香港一地,喺大埔北部山中盆地,距大埔鬧市三四千米。向南落山係鳳園,向西上山到九龍坑山頂,向北落鶴藪谷地,向西可到坪山寨或上八仙嶺。沙螺洞內有村三條,分別爲沙螺洞張屋,沙螺洞李屋,以及沙螺洞蔴雀頭,組成大埔七約嘅集和約,不過多已荒廢。由於幾乎無人耕作,田野回復爲淡水濕地,全港獨有,塘尾與蝶,多不勝數。雖則沙螺洞唔喺郊野公園之內,然而全地畀八仙嶺郊野公園包圍。
地理
[編輯]沙螺洞乃係盆地,四面環山。水流匯集向北面窄谷,注入鶴藪水塘。佢亦係香港唯一淡水濕地,自然甚好,塘尾品種,有香港近六成半,二〇〇八年尾計,有七十二種之多,而全港有一百一十五種[1]。蝶物種則佔三成半,香港政府列佢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
歷史
[編輯]一八九八年,香港輔政司駱克接收新界之前調查,已知張屋,李屋及蔴雀頭三村在此。村民以種水稻維生。香港重光之後,沙螺洞隔涉,生活艱難,香港政府協助新界村民向市區就業,或移居英國,人口老去而荒廢。
一九七九年,原居民賣地畀沙羅洞發展有限公司。一九八二年公司向政府提交發展計劃,起高爾夫球場同低密度住宅,涉及郊野公園範圍,一九八六年,轉到郊野公園管理局,並喺一九九〇年批准。一九九二年,皆因此處淡水濕地重要,及集水區不宜大興土木,地球之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而法院裁定不合法。一九九三年,公司再交環境評估報告。一九九五年,居民威脅復耕及破壞自然,公司新計劃,不包括公園範圍。一九九六年,環境諮詢委員會否決環境評估報告。一九九七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出發展審批地區圖做咨詢,並於一九九九年再延長咨詢。二〇〇〇年,公司向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禁止延長咨詢。二〇〇一年,高等法院判延長合法。於是出分區計劃大綱圖,二〇〇二年核准。二〇〇四年,沙螺洞納入加強自然保育地點。二〇〇五年,公司再提起骨灰龕。不過地產商未能如願,如今沙螺洞仍得以維持其自然風貌。
二〇一四年,村口大炮亭拆走。而旁邊旱廁亦重建爲水廁,是爲該地唯一公廁。公廁蚊蟲甚多,有誘蚊器喺附近。
村
[編輯]沙螺洞張屋,沙螺洞李屋,以及沙螺洞蔴雀頭,已荒廢多時,唯張屋有戶人家長住,經營荳腐花、盆菜等生意,方便行山者,同時亦有種種種瓜菜等。
張屋聚喺西面,李屋在東,而蔴雀頭東南山仔之邊。
車路
[編輯]沙螺洞得馬路一條,叫沙螺洞路,由鳯園上山。石屎路到水邊大炮亭爲止,再入係沙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