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克里拍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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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克里拍賣理論英文Vickrey Auction Theory)係一種拍賣理論,亦稱為密封競標次高價拍賣sealed-bid second-price auction, SBSPA)。喺呢種拍賣中,競標者會提交密封競標,唔知道其他競標者嘅出價。最高出價者贏得物品,但實際支付嘅價格係第二高出價。呢種拍賣同英式拍賣有類似嘅策略,令競標者有動機出真實嘅價值。維克里拍賣理論喺1961年由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威廉·維克里第一次學術發表,不過其實喺1893年起已經被郵票收藏家使用。[1]維克里嘅原始論文主要考慮只賣一個唔可分割嘅物件嘅拍賣。而喺有多個相同物品嘅情況下,競標者會提交反向需求曲線,並支付機會成本

維克里拍賣理論有以下嘅特性:

  • 自我揭示同激勵相容性:喺維克里拍賣中,每個競標者都會出價(揭示)佢哋對物品嘅估值,以最大化佢哋嘅預期效用。呢種拍賣有時會用於機構抵押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英文Mortgage-backed security, MBS)市場嘅指定池交易。[1]
  • 拍賣後效率:維克里拍賣喺最一般嘅情況下係決策效率(贏家係估值最高嘅競標者);如果賣家被視為「零號玩家」,佢嘅轉移等於其他玩家轉移嘅負值總和(即出價)。[1]
  • 缺點:維克里拍賣唔係價格發現英文price discovery),即係當買家對自己嘅估值唔確定嘅時候,唔能夠顯示市場價格,除非係經過一連串嘅拍賣。賣家又可能會使用假投標來增加利潤。[1]

維克里拍賣理論喺經濟學文獻中有好多研究,但係實際應用中較少見。喺多單位拍賣中,亦存在維克里拍賣嘅廣義變體,例如Google同Yahoo嘅網上廣告計劃中使用嘅廣義次高價拍賣(唔係激勵相容)同Vickrey-Clarke-Groves拍賣(激勵相容)。[1]

參考[編輯]

睇多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