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羅馬法拉丁文Ius Romanum英文Roman Law),狹義上係指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所製訂製嘅法律規範嘅總稱。羅馬法系統嘅推廣,係從東羅馬帝國時期開始,喺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時期達到鼎盛。由於之後西羅馬帝國滅亡,而東羅馬帝國又自我封閉,加上歐洲大陸進入文化、文明相對黑暗嘅中世紀,羅馬法嘅主體試過失傳超過600年咁耐。但係隨著羅馬法完整文獻嘅出土,同文藝復興思潮嘅興起,羅馬法成為咗歐洲大陸各個勢力爭住研究同推廣嘅對象。

特點[編輯]

羅馬法嘅起源自著名嘅十二銅表法(公元前449年)。之後,羅馬法取得咗非常大嘅發展,經過兩千幾年嘅演變,成為咗今日好多國家法律嘅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