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旺角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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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旺角衝突,又叫旺角騷亂,係香港一單警民衝突,發生喺2016年2月8號(大年初一)夜晚到2月9號(大年初二)朝早,地點係九龍旺角一帶嘅街頭,衝突釀成90個警員、35個示威人士同5個新聞工作者受傷,警方拉咗64人,多人被控暴動罪。香港官方將事件定性做暴動,所以普遍叫旺角暴動;親本土派人士同一啲外地傳媒就叫魚蛋革命(英文:Fishball Revolution)。
事件起因係香港本土派組織本土民主前線阻止食環署職員趕走喺旺角後巷擺檔嘅流動熟食小販,警方到場增援,結果引起警民衝突。警方用胡椒噴霧同警棍驅趕示威者,同埋曾經向天開槍,而部份留守嘅示威者就向警方投擲雜物同磚頭還擊,設置火焰路障。到第二日朝早,場面先至受到控制。
事後中聯辦、香港特區政府同埋建制派人士將呢件事件定性為「暴亂」,而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認為當晚示威者係「暴徒」。[1]
涉案人士
[編輯]法庭將衝突事件定性為「暴動」,其中一個叫盧健民嘅人,被法庭判處監禁7年,成為香港開埠以來暴動罪判得最重嘅人。[2]
判刑時間 | 人物 | 罪名 | 判刑 | 備註 |
---|---|---|---|---|
2016年10月 | 陳柏洋 | 襲警罪 拒捕罪 |
監禁9個月 監禁4個月 |
同期執行 |
2016年12月 | 陳卓軒 | 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 監禁21日 | |
陳宇基 | 襲警罪 | 監禁3個月 | ||
2017年1月 | 陳浩文 |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 18個月感化 | |
2017年3月 | 許嘉琪 麥子晞 薛達榮 |
暴動罪 | 各監禁3年 | |
2017年4月 | 楊家倫 | 暴動罪 縱火罪 |
監禁4年9個月 監禁4年3個月 |
同期執行 |
2017年8月 | 楊子軒 羅浩彥 連潤發 |
暴動罪 | 入教導所 監禁3年 監禁3年 |
|
2017年8月 | 蘇德成 | 刑事毀壞罪 | 監禁4個月 | |
2018年4月 | 鄧浩賢 | 暴動罪 | 監禁2年10個月 | |
2018年5月 | 莫嘉濤 | 兩項暴動罪 一項刑事損壞罪 一項襲警罪 |
監禁4年3個月 | |
鍾志華 | 監禁3年9個月 | |||
何錦森 | 監禁3年9個月 | |||
霍廷昊 | 監禁3年8個月 | |||
陳和祥 | 監禁3年5個月 | |||
鄧敬宗 | 監禁3年6個月 | |||
李卓軒 | 監禁2年9個月 | |||
林永旺 | 監禁3年8個月 | |||
葉梓豐 | 入教導所 | |||
吳挺愷 | 監禁2年4個月 | |||
2018年6月 | 盧建民 | 暴動罪 | 監禁7年 | |
梁天琦 | 暴動罪 襲警罪 |
監禁6年 監禁1年 |
同期執行 | |
黃家駒 | 暴動罪 | 監禁3年6個月 | ||
2019年3月23號 | 容偉業 | 暴動罪 | 監禁3年 | |
袁智駒 | 暴動罪 | 監禁3年 |
2018年5月,被指喺上一年棄保潛逃嘅黃台仰同埋李東昇,獲得德國政府政治庇護。
參考
[編輯]- ↑ 〈97後首次定性「暴亂」,旺角示威者:「這是第一次,但不會是最後一次」〉。第端傳媒號。2016-02-09。喺2023-11-22搵到。
- ↑ 〈【2016年旺角衝突】盧健民上訴終院定罪獲批〉。《自由亞洲電台》。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