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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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態分班係一間學校喺新生啱啱入學嗰陣,用隨機嘅方式將學生分配到唔同班級入面。唔用佢哋嘅成績智力測驗等等嘅差異分班。喺其他年級亦都唔會因為類似嘅差異而重新分班。另一種編班方式係能力分班,亦即係依照成績、智力測驗等等嘅差異進行分班。

台灣做例子,自從台灣政府喺1968年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開始,國民小學大部份都選擇用常態分班,而國民中學因為有升學考試嘅壓力,雖然法令規定要用常態分班[1],但係實質上有啲學校可能用能力分班,老師、教育學者同家長對呢個分法亦都有好多嘅意見。推動常態分班亦都成為咗1990年代開始,台灣教育改革嘅其中一個議題。

參考[編輯]

  1. 國民教育法第12 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為兼顧學生適性發展之需要,得實施分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