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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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系英文civil law),亦叫大陸法系歐陸法系市民法(civilian law)、羅馬法系(Roman law)、法典法系羅馬-日耳曼法系,係受羅馬法影響而成立嘅法律系統,同英美法系並列,係當今世界兩大重要法系之一,覆蓋咗當今世界嘅廣大區域,德國法國意大利日本中國大陸台灣等都係民法法系地區

基本嘅特點[編輯]

  • 法典化:呢個係大陸法系喺法律淵源度最大嘅特點,表現喺複數法典嘅歸類方式去訂立返啲法文規例。
  • 唔做判例:大陸法系入邊嘅裁判官,只可以照成文法去審理啲案,而唔會用判例法,更唔可以用裁判去創立新嘅法例[1]

參考[編輯]

  1. 第十四章 法的历史类型 自《法理学》(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应用型教材)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魏清沂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