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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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格拉丁文cāsus datīvus英文dative case),卽名字第三變法,又叫名字第三座[註 1],係名字。通常喺動字之後,動字通常係與予以物品,而名字同物品又有直接關係。廣東話一例,「陳仔畀細輝支筆」,細輝個位,係受物品,就係受格。之不過,廣東話唔係屈折話,字本身毫無變化。如英文,「You give him a book.」此處him就由原格he,轉成與格him。有啲話如梵文,字序唔緊要,變化確定意思。

文法格[編輯]

內文:文法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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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三」 係拉丁文嘅次序,唔係拉丁文咁排其實唔合邏輯[1]:3:55,例如,英文嘅代名詞有四格,但係第三格係屬格,唔係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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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石賈墨 (2020年2月11號). 文有格?輕鬆理解德文 格 呢個重要語法!|德語語法課程免費試睇|名詞篇:Kasus . 喺2023年5月17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