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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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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格粵音:jyu5 gaak3;拉丁文cāsus datīvus英文dative case),卽名詞第三變法,又叫名詞第三座[註 1],係名詞,通常擺喺動詞之後。簡化講,語法格係指名詞要視乎佢喺語句入便扮演咩角色嚟變樣,而與格就係指緊名詞「扮演接受物品或者幫助」嗰時要變嘅樣。用粵語做例,陳仔畀支筆細輝呢句說話之中,細輝個位,係接受緊物品,就係與格嘅位置。

好似粵語噉嘅漢語偏向分析語,本身近乎毫無詞形變化,但係好似英文等嘅歐洲語言就有:例如英文喺一般情況下,男性嘅第三人稱代名詞係 he(近似粵音:hi1)而假如語句中嘅男性佢扮演主格角色(簡單講即係做出動詞所指行動嗰一方)就要以 he 嘅形態出現,不過假如句中嘅男性佢係接受緊物品,就要變成 him 與格,例如想講你畀本書佢噉嘅意思:

錯誤例子:You give he a book.
正確例子:You give him a book.

此處 him 就由原格 he 轉成與格 him。就算講嘢嘅人唔正確噉使用與格,聽嘅人都有可能 get 到佢想講乜,但係講出嗰句說話就會錯語法。有啲語言(例如梵文同埋希臘文)甚至係語序唔緊要,靠格嘅變化確定意思

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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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語法格
睇埋:名詞間接賓語

首先睇吓英文。廿一世紀初嘅英文已經演變到冇咩格詞形變化,得返代名詞等少數嘅詞語會有格方面嘅詞形變化[2]

  1. He bites the dog.
    → 粵譯:「佢咬隻。」
  2. The dog bites him.
    → 粵譯:「隻狗咬佢。」

响句一當中,He男性佢)係咬人嗰方,係句子主語而句二當中嘅 him男性佢)係被咬嗰方,係句子賓語。即係話英文入便嘅男性佢要按照「做緊句子主語定賓語」而變樣-做主語嗰陣隻詞要變做 he 而做賓語嗰陣隻詞要變做 him 噉。諸如拉丁文[3]德文或者俄羅斯文仲有更複雜嘅格變化;對於呢啲語言,可以想像「做主語做賓語隻詞會唔同樣」嘅情況,唔只用於 heshe 等嘅代名詞,仲會普遍噉用喺所有名詞身上。

與格(歐文簡寫 DAT)係語法格一種,用嚟標記動詞間接賓語,簡單講係「接受物品或者幫助嗰一方」嘅名詞。諸如英文同德文等嘅日耳曼語言,以至捷克文俄羅斯文等嘅多種斯拉夫語言,都有與格方面嘅語法規則。

話與格係「表達隻名詞扮演接收物品或幫助」嘅意思,查實係有少少簡化咗。喺某啲語言中,與格可以扮演其他角色。例子可以睇吓喺印度斯坦話之中,與格有時可以用嚟標記語句嘅主語

語言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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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粵語噉嘅漢語,傾向冇乜詞形變化。但係印歐語言(東至印度、西至歐洲嘅一個大語系)就有豐富嘅語法格系統,好多時都會有與格變化。

日耳曼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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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臘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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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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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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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三」 係拉丁文嘅次序,唔係拉丁文咁排其實唔合邏輯[1]:3:55

引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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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石賈墨 (2020年2月11號)。文有格?輕鬆理解德文 格 呢個重要語法!|德語語法課程免費試睇|名詞篇:Kasus 。喺2023年5月17號搵到
  2. Comrie, B., & Thompson, S. A. (1985). Lexical nominalization. Language typology and syntactic description, 3, 349-398.
  3. Hale, William Gardner; Buck, Carl Darling (1903). A Latin grammar. Gi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