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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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隆(英語:Don So Man-lung,1968年-),屯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1],喺2020年6月獲正式委任。[2][3] 蘇因香港逃犯條例爭議嗰陣時喺咁多單案件判決畀指偏頗,判處刑罰唔相稱,而畀部分香港媒體關注。[4]

簡歷[編輯]

蘇文隆1968年喺香港出生,分別於1991年、1992年及1996年,在香港大學攞到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及法學碩士學位。他1992年攞到大律師資格,自1993年起私人執業。[1] 蘇喺2020年6月獲正式委任為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2]

至2020年7月4日,多個媒體報道,蘇文隆獲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嘅指定法官。[5][6]

政治審判爭議[編輯]

關於蘇文隆嘅爭議,主要係圍繞自2019年起香港逃犯條例爭議相關案件嘅判決。有網民發起對蘇文隆、水佳麗吳重儀等多個法官嘅投訴,當中批評佢哋處事偏頗,包括分析證據並未符合毫無合理疑點嘅標準、基於主觀意見作出評論同裁決,同埋判刑時持有預設立場等。至2020年7月15日,司法機構首次證實有三名裁判官遭大量投訴,但冇透露姓名。[4]

對元朗恐襲事件施襲者放寬保釋條件[編輯]

蘇文隆喺2019年10月及12月放寬過涉參與元朗襲擊事件白衣人的保釋條件,備受爭議。[2]

2020年1月輕判藏毒警察[編輯]

蘇文隆曾經喺2020年1月,輕判一名藏有冰毒、偉哥及私煙的休班警,僅判其罰款5,000元同埋接受感化令,而備受爭議。[2][4]

判決社工復興運動成員阻差辦公爭議[編輯]

香港逃犯條例爭議期間,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曾經喺一次示威活動中嘗試調停,呼籲警讓人群離開,但反被控阻差辦公,跟住蘇文隆判其罪名成立,重判其坐一年監,更拒絕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最終高院批准涉案社工保釋等候上訴。其後有網民投訴,指裁判官對案件存有偏頗或先入為主嘅觀點,包括沒有接納被告人嘅證供、判處嘅刑罰不相稱,以及迅速拒絕被告嘅保釋申請等。[2][4]

重判大三罷案被告[編輯]

2019年11月12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大埔當日早上亦有示威者堵路。至示威人士散去後,31歲的麵包師傅葉耀民在安慈路被警察截停兼搜出背包有木棍、護目鏡、泳鏡、六角匙及防毒面具等而以藏有非法用途工具用作非法用途罪被起訴。在2020年8月25日,蘇在不接受被告指有關工具是用於工作用途的解釋,又以葉身上工具很多為由,相信佢唔只係旁觀者及唔信有關工具用嚟保護自己,而相信葉係長期對抗警察,更以其長時間喺現場旁邊睇住為由,裁定葉有關控罪成立,重判其坐9個月監。之後,葉獲批准以5萬港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7]

拒絕譚得志保釋[編輯]

2020年9月8日,

參考[編輯]

  1. 1.0 1.1 .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12-03. 喺2020-07-15搵到.
  2. 2.0 2.1 2.2 2.3 2.4 暴之戰文隆坐正任粉嶺主任裁判官 近期表作判社工劉家棟囚1年升職裁判官爭議案一覽. 原著喺2020-09-01歸檔. 喺2020-07-15搵到.
  3. .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11-24. 喺2020-07-15搵到.
  4. 4.0 4.1 4.2 4.3 暴之戰法機構首證三裁判官遭大量投訴 涉裁決偏頗判刑有預設立場.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09-01. 喺2020-07-15搵到.
  5. 版國安法《星消息5名指定法官包括嚴舜儀蘇文隆徐綺薇 錢禮因外籍身分未獲委任.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11-12. 喺2020-07-15搵到.
  6. 判疏散人群社工差辦公蘇文隆 傳列國安法法官.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12-05. 喺2020-07-15搵到.
  7. 三罷14吋長木棍6角匙判囚9月 麵包師傅准保釋候上訴.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0-11-28. 喺2021-05-14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