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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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節粵拼gei3 ze2 zit6)係一個為表揚記者為社會做出貢獻嘅節日。目前喺全球範圍內,凈得中國大陸臺灣兩地喺度搞。

中華人民共和國嘅記者節係每年11月8號,而中華民國嘅記者節係每年9月1號

由來[編輯]

中華民國[編輯]

從清末開始到中華民國成立廿年期間,政局重好唔穩定,成日出現打仗。1930年代,國民黨搞雙線作戰,既抗日又同中共地下黨鬥。各地重有時搞出封禁報館同囚殺報人等類似個案。

江蘇《江聲日報》經理兼主筆劉煜生雖然夠膽幫市民出聲登媒體,但佢支持車伕而罷工,組織人力車工會。又以記者身份,鬧鎮江縣政府點解逼農民交租同冇理由關押農民嘅事,最後農民通過劉煜生幫手而釋放咗。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重積極參加咗抗日救國運動。重偷影過官員追女仔啲鹹濕嘢同食鴉片,點知俾江蘇省主席顧祝同穿咗煲而差啲俾人殺咗。

由於《江聲日報》喺1932年7月被查封,加上劉煜生發佈啲嘢俾人話有宣傳共產黨啲嘢而收監。雖然有好多民眾反對,但國民政府重係維持原判,高官介入都無能為力。最後劉煜生喺1933年1月21號俾顧祝同落令槍斃咗。蔡元培宋慶齡魯迅為主要成員嘅中國保障人權大同盟,就因為呢單嘢而開咗大會,好嬲噉鬧國民政府係咪諗住玩死劉煜生,重號召全中華民國報紙停刊一日,各省市記者公會都發嚴正聲明抗議。

劉煜生死咗幾日之後,上海《時事新報》記者王慰三喺南京中山門出面被暗殺。嗰時全中華民國都喺度猛咁講呢單嘢,甚至全國媒體犯眾憎。南京國民政府為咗緩解呢件事,喺1933年9月1號發布《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命令,由內政部同軍政部向各省市政府、軍隊同軍事機關「保護」新聞從業人員。1934年,杭州市記者公會向全國新聞界建議以每年9月1號做「記者節」,但國民黨喺1949年退守到臺灣,所以每年9月1號嘅記者節喺臺灣嗰邊重一直用到而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編輯]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嗰年12月2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發佈《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入面有講到「記者節」,但嗰時中華民國政府啱被趕到臺灣一帶,所以點解冇定到幾時係記者節,搞到好多喺中國大陸嘅新聞從業人員都唔知幾時係記者節。直到1999年9月18號發佈嘅《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講清楚有「記者節」呢單嘢,2000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國記協發佈嘅《關於確定「記者節」具體日期嘅請示》,定咗從2000年開始,每年11月8號係記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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