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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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糾紛,又叫做邊界糾紛,係至少兩個國體之間關於土地管治嘅爭議。

喀什米爾地區嘅土地由中國印度、同巴基斯坦三國之間各有紛爭

背景[編輯]

起源[編輯]

領土糾紛通常都係同天然資源嘅控制有關係,包括河流農地礦物、同石油等等。除此之外,國家之間嘅文化宗教、同族裔民族主義等等,都同樣有可能造成領土嘅紛爭。亦有一啲紛爭係由之前簽咗嘅和約有唔清楚嘅字眼而造成。

後果[編輯]

領土嘅糾紛好可能會產生戰爭,因爲每邊都希望能夠用武力,包括恐怖主義,嚟令對方唔能夠唔接受自己對領土嘅聲稱。喺國際法上面,任何利用武力嚟改變國土嘅邊界都係非法嘅。根據聯合國憲章

"All Members shall refrain in thei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the threat or use of force against the territorial integrity or political independence of any state, or in any other manner inconsistent with the Purposes of the United Nations."

“所有成員國喺處理國際關係嘅時候,都需要尊重其他國家嘅領土完整同埋政治獨立,而唔能夠使用武力,或者任何其他違背聯合國目標嘅手法,嚟威脅呢個權利。

塞浦路斯嘅控制地圖

國際法嘅基礎[編輯]

因爲國際法喺定義國家同國民嘅時候,需要有固定嘅國土,所以領土嘅糾紛喺國際法係非常重要。仲有,領土爭議對國家之間嘅主權和平狀態都有決定性,所以喺國際法十分重視。

根據喺1993年簽嘅《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1章:

“一位國際法嘅個人必須要有 a) 永久人口; b) 固定國土; c) 政府;同埋 d) 同其他國家開啓關係嘅能力”[1]

所以,違反一個國家嘅承認領土,對一個國家嘅主權同喺國際法底下嘅權利有直接影響。有啲時候,國家之間嘅領土糾紛會由國際法庭處理,例如喺2005年處理哥斯達黎加尼加拉瓜之間嘅邊界爭議[2]

睇埋[編輯]

出面網頁[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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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www.idpsrilanka.lk/Doc/International%20Human%20Rights%20Instruments/Montevideo%20Convention%20on%20the%20Rights%20and%20Duties%20of%20States.pdf[失咗效嘅鏈]
  2. "List of Cases referred to the Court since 1946 by date of introduction".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原先內容歸檔喺9月 6, 2015. 喺9月 6, 2015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