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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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政府 (英文:Provisional government),又叫做過渡政府,係一個專係為咗管理一段過渡時期,而暫時成立嘅政府,通常都係喺一個國家滅亡之後成立。因為成立臨時政府嘅時候,一般都係一段好亂嘅時間,所以好多時都係喺內戰或者畀人入侵期間嚟成立。
歷史
[編輯]喺啟蒙時代嘅西方社會,臨時政府一般都係為咗恢復一個國家嘅君主制,例如喺英國內戰期間,或者喺拿破侖嘅法蘭西第一帝國冧檔之後。
到1848年革命之後,好多歐洲國家都成立咗臨時政府,準備舉行選舉。自此之後,臨時政府嘅意義開始變,由恢復一位君主去到搞選舉。到依家,當一個國家成立臨時政府,大家都基本上預咗個國家會喺冇耐之後有選舉。
分類
[編輯]根據學家 Yossi Shain 同埋 Juan J. Linz,佢哋將臨時政府分咗做4大類[1]:
- 革命臨時政府(組織革命嘅人控制)
- 權力分享臨時政府(革命之前同之後嘅人一齊控制)
- 現任臨時政府 (過渡之前嘅政府繼續控制)
- 國際臨時政府(國際社會組成嘅組織控制)
權力
[編輯]因為臨時政府嘅本性,係為咗令個社會相對穩定啲,所以一個臨時政府一般都係有暫時性嘅權力,直至國家可以組成一個新嘅政府為止[2]。呢啲權力包括處理人權、政治自由、經濟、同埋外交等等嘅範圍[3]。
除此之外,如果一個議會解散,之後亦會有一個暫時性嘅政府。雖然呢個喺大部分國家都係叫“看守政府” (英文:Caretaker government),但係亦會有人叫佢做臨時政府[3]。
睇埋
[編輯]攷
[編輯]- ↑ Yossi Shain, Juan J. Linz, "Between States: Interim Governments in Democratic Transitions", 1995, ISBN 9780521484985 [1] 互聯網檔案館嘅歸檔,歸檔日期2018-03-13., p. 5
- ↑ "caretaker government". Credo Reference. Dictionary of politics and government. 原先內容歸檔喺1 June 2022. 喺18 December 2015搵到.
- ↑ 3.0 3.1 Shain(1) Linz(2), Yossi(1) Linz(2) (January 1992). "The Role of Interim Governments". Journal of Democracy. 3: 73–79. doi:10.1353/jod.1992.0012. S2CID 153562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