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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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簡稱中國國歌法國歌法),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規定如果唔「尊重」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就會有人捉走你。不過,一國兩制下條文至今重有好多爭議性。

草案歷次審議稿原文對比[編輯]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歷次草案對比中,只有第二條、第十二條係有首次制訂後就未予變動兩個條款[1]

問題同情況[編輯]

2018年3月8日,消息透露國歌法無就香港本地立法諮詢公眾,相關立法原則3月底會交由香港立法會討論。

2020年6月4號,《國歌條例草案》獲得三讀通過。

參見[編輯]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自二審後,內容具備頒布同施行標準並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通過,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正式頒布同施行內容完全採用二審稿草案內容,故此二審稿草案內容即係正式版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