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旅行證
電子旅行授權書 (英文: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 ETA),又叫做電子旅行證,係一種跨國旅行用嘅牌照,主要都係發畀啲免簽證嘅遊客。
背景
[編輯]由2000年代開始,大家開始喺各行各業電子化,其中去旅行嘅手續亦都唔例外。有啲政府因為想事先睇過遊客嘅基本資料,所以推出咗呢個計劃。咁樣,遊客又慳到時間,政府有可以事先知道入境嘅係咩人。一般淨係免簽證國家嘅遊客,先可以用ETA嚟入境[1]。
電子旅行授權書 vs. 電子簽證
[編輯]首先,電子旅行授權書係畀已經唔使簽證嘅人入境,而電子簽證就係等同一份電子化嘅簽證[2]。
電子旅行授權書一般寬鬆過電子簽證,分別包括:
- 時間長度
- 電子簽證通常只係適合短期嘅旅行,通常係30或者60日
- 電子旅行授權書通常都會比較長時間,例如12個月,同埋彈性會大啲
- 入境次數
- 電子簽證通常都係一次性嘅文件
- 只要係喺份文件嘅時限之内,電子旅行授權書一般都容許多過一次入境
唔同地區
[編輯]下列國家已知需要對外國旅客進行登記:
澳洲
[編輯]澳洲有兩種唔同嘅計劃,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係畀北美洲同亞洲國家,而 eVisa 就係畀歐洲國家。雖然名唔同,但係呢兩個方案事實上都係幾乎一模一樣[3][4][5]:
加拿大
[編輯]除咗美國公民以外,嚟自其他免簽證地區嘅旅客都可以用電子旅行授權書嚟入境加拿大。如果係搭飛機入境加拿大嘅話,就一定要事先做定,而經陸路或水路入境嘅就冇需要咁做[6]。
其中對於巴西、保加利亞、同羅馬尼亞嘅公民,如果過去10年之內攞到過加拿大嘅訪客簽證,就可以直接用電子旅行授權書入境[7]。任何有一份有效加拿大簽證嘅人,就唔需要另外再申請ETA。爾三個國家嘅公民,如果有有效嘅美國非移民簽證,就唔需要有加拿大簽證嚟申請ETA。唯一嘅分別就係一定要搭飛機入境,否則要繼續靠普通簽證[7]。
香港
[編輯]印度國民喺免簽證咁入香港之前,一定要事先申請預註冊 (PAR)。如果唔成功,就一定要申請返適當嘅簽證入境。
任何喺中華民國出世或者係中華民國公民嘅人,當入境去香港嘅時候,都可以用佢哋嘅民國護照嚟申請入境許可(通行簽證)落地。除此之外,佢哋亦都可以選擇用臺胞證嚟入境香港。
印度
[編輯]自從2014年以嚟,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嘅旅行者,都可以攞到去印度嘅 ETA。應該方案也於2015改為電子旅遊簽證(ETV)。
斯里蘭卡
[編輯]去斯里蘭卡嘅旅客喺入境之前一定要事先攞到 ETA。除咗少數已經豁免咗 ETA 嘅國家之外,大部分嘅其他國家都一定要事先有簽證。
美國
[編輯]大部分喺豁免簽證計劃之下嘅旅客,如果係通過搭飛機嚟入境美國,就要先攞到 ESTA,否則就唔需要。如果旅客係有加拿大護照、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馬紹爾群島、或者帛琉嘅護照嘅話,就完全唔需要攞 ESTA。
睇埋
[編輯]參考
[編輯]- ↑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 ↑ "Difference between ETA and visa Canada".
- ↑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Subclass 601)".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Border Protection. 原著喺2017-12-12歸檔.
-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s) for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subclass 601)". Australian Embassy, Republic of Korea. 原著喺27 September 2013歸檔. 喺25 September 2013搵到.
- ↑ "eVisitor (subclass 651)".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Border Protection. 原著喺10 December 2017歸檔. 喺30 August 2015搵到.
- ↑ 〈瞭解電子旅行証(eTA)〉。加拿大政府。喺2018-04-21搵到。
- ↑ 7.0 7.1 "Canada's new entry rules for Brazilian, Bulgarian and Romanian citizens". 加拿大政府. 喺2018-04-21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