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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總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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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公會總議會香港聖公會教省最高決策組織,議員由主教院、聖品院同平信徒院組成。總議會通過嘅提案可以影響教省未來嘅發展,所以總議會嘅舉行係教省大事。主席由香港聖公會主教長擔任。[註 1]教省總議會每三年舉行一次。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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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七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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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議會係由:

第八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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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議會係由:[註 2]

  • 主教院:大主教、教區主教、傳道教區主教同助理主教組成;
  • 聖品院:凡在教省內持有有效執照,並擔任牧職不少於三年的聖品組成[參 2];重有
  • 平信徒院:每個教區30名同澳門傳道地區5名代表組成,有關代表須成為註冊教友唔少過7年,同埋出任所屬教區議會議員唔少過一整屆會期。[參 2]

各成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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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教省憲章》[參 1]第十章10.3.1
  2. 根據《教省憲章》[參 1]第十章10.1.2同《教省規例》[參 3]規例二第1段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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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1.1 教省憲章(經第七屆總議會通過)(香港繁體)
  2. 2.0 2.1 2.2 道區落實宣教使命 五年內全力邁向牧區 (香港中文)。第第2102期號。 香港:香港聖公會。19 June 2016。{{cite news}}: CS1 maint: location (link)
  3. 教省規例(經第八屆總議會通過)(香港繁體)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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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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