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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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JP)係一種源於英國,由政府委任民間人士擔任維持社區安寧、防止非法刑罰同埋處理一啲較簡單法律程序嘅職銜。做太平紳士唔一定要讀過書或者有乜乜資格。依家英國嘅英格蘭威爾斯澳洲紐西蘭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呢啲國家以及香港都有太平紳士制度,但係各地區對太平紳士嘅定義唔同;要求亦有分別。

目錄

[編輯] 英國、英聯邦國家以及香港嘅太平紳士制度

[編輯] 聯合王國

[編輯] 英格蘭及威爾斯

喺英格蘭同埋威爾斯,太平紳士即係裁判官,對輕微嘅刑事同民事案件有司法管轄權。

喺英格蘭同埋威爾斯,只要有下面嘅資格,都可以申請做太平紳士[1]

  • 年滿十八歲,未到六十五歲
  • 願意宣誓效忠,唔係英國國民都得

太平紳士到咗七十歲就要退休。

下列人等,就冇擔任太平紳士嘅資格[2]

  • 冇良好品格,包括有案底
  • 駕駛執照釘牌多過十二個月,同之後嘅十年,都唔申請得做太平紳士
  • 駕駛執照釘牌少過十二個月,同之後嘅五年,唔申請得做太平紳士
  • 警察同佢嘅近親,連文職人員都唔得
  • 英國皇家三軍部隊成員
  • 英國國會議員
  • 搞緊政治庇護嘅人

[編輯] 蘇格蘭

[編輯] 北愛爾蘭

[編輯] 香港

香港政府,現時根據《太平紳士條例》(香港法例五百一十章)委任太平紳士[3]

喺1972年前,香港嘅非官守太平紳士,有權提名一個立法局議員,喺1972年之後就唔得喇[4]

[編輯] 澳洲

[編輯] 維多利亞省

澳洲維多利亞省嘅太平紳士,主要係由省嘅檢察官向省總督提名,再由省總督委任[5]

[編輯] 昆士蘭省

根據昆士蘭省嘅現行規定,要委任做太平紳士嘅資格:[6]

  • 澳洲公民
  • 年滿十八歲
  • 州選舉嘅合資格選民
  • 有良好品格

[編輯] 馬來西亞

喺馬來西亞,太平紳士嘅職能,好大程度上己經俾裁判官代替。但係有啲州政府,仲繼續將太平紳士當係一種榮譽嚟頒。喺2004年,有批太平紳士向聯邦政府要求,為咗清理喺法院積壓嘅案件,俾太平紳士做第二級裁判官[7]

[編輯] 新加坡

而家新加坡嘅太平紳士,係根據新加坡法令第三百二十一章,Subordinate Courts Act(次級法院法)委任嘅,新加坡總統有權委任任何人做太平紳士。喺新加坡,太平紳士根據當地幾條法例,具有廣泛嘅司法權力[8]

[編輯] 美國嘅太平紳士制度

[編輯]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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