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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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搵第二個意思嘅話,請睇首都 (搞清楚)。
首都(粵拼:sau2 dou1),或者首府(sau2 fu2),一般係一國或者一地政治上最重要嘅城市。亦都係政府機關、政府首長、立法機關等等嘅所在地,唔少國家都有法律訂明首都喺邊。一國之下,一級或下級行政區嘅中心,按國嘅性質唔同,都會有唔同稱呼。響聯邦制下,各邦嘅政治中心都可以叫做首都。響一元國,就可能叫行政中心,或者依照唔同嘅行政區名而叫州府、省會、道廳等等。
響現代中國,會叫一國之首做首都,而一地之首做首府。但係外文就未必會分「首都」同「首府」咁細。
特殊情況
[編輯]一個國家可以根據個別嘅國情有多過一個法定或者事實上嘅首都,例如:
- 南非憲法規定有三個首都:行政首都比勒陀利亞(Pretoria),立法首都開普敦(Cape Town/Kaapstad),同司法首都布隆方丹(Bloemfontein)。
- 德國以前嘅首都係波恩、宜家嘅首都係柏林,但係最高法院分別設喺卡斯魯亞同萊比錫。
法定同事實上嘅首都可能唔同,例如:
法定首都可以唔係政府所在地,例如:
一個國家嘅法定首都可能會唔被其他國家承認,例如:
有時首都議題比較尷尬敏感,噉事實上嘅首都喺官方定調中無首都嘅正式名份,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