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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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英文: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地位僅次於行政長官排名第一嘅主要官員,佢嘅支援部門係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畀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職責[編輯]
自2002年7月1號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之後,政務司司長同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同埋各政策局局長,同屬政府最高層嘅官員,向行政長官負責。政務司司長係行政會議嘅成員,亦係可以臨時代理行政長官職務嘅三位司長當中最高級嘅一位。
政務司司長協助行政長官,督導佢所指定嘅決策局嘅工作,並喺確保政策制訂同實施嘅協調上擔任重要角色。喺涉及多個決策局嘅事務當中,呢個角色特別重要。政務司司長更主理行政長官嘅政策議程中指定優先處理項目,加強同立法會緊密而有效嘅工作關係,並定出政府立法議程嘅時間表。政務司司長亦執行法例賦予佢嘅法定職能,包括處理上訴同埋關於某啲公共機構的運作等。
歷任政務司司長[編輯]
- 陳方安生(1997年7月1號—2001年4月30號)
- 曾蔭權(2001年5月1號—2005年5月25號)
- 許仕仁(2005年6月30號—2007年6月30號)
- 唐英年(2007年7月1號—2011年9月30號)
- 林瑞麟(2011年9月30號-2012年6月30號)
- 林鄭月娥(2012年7月1號-2017年1月16號)
- 張建宗(2017年1月16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