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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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
宣言為人類服務
創立時間1884
性質慈善機構
總部香港麥當勞道2號聖約翰大樓
位於香港
理事會主席鍾展鴻醫生 KStJ
網站www.stjohn.org.hk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Hong Kong St. John Ambulance)係聖約翰救護機構設於香港嘅支部,係一個歷史悠久嘅組織,致力於無分種族、階級、宗教,竭誠為人類服務。設有香港聖約翰救傷會負責急救護理訓練及香港聖約翰救傷隊負責急救嘅工作。

服務範圍[編輯]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嘅工作包括:

  • 為公眾人士提供急救及緊急救護車服務。
  • 為傷殘或智障人士提供免費牙科醫療。
  • 教導市民學習急救及家居護理。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嘅抱負:

  • 成為最優秀嘅急救及家居護理訓練中心,為全港市民提供有關服務及訓練。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致力促進同鼓勵救護服務以及所有人道及慈善工作,拯救處於危難、受苦、患病及身處險境嘅人、

歷史[編輯]

聖約翰救傷機構於1884年開始喺香港展開工作,香港聖約翰救傷會創立。於1900年聖約翰救傷會舉行成立典禮,由於當時救傷會同救傷隊嘅工作並冇明確嘅區分,救傷會實際上執行救傷隊嘅職務。1911年第一次正式紀錄由聖約翰救傷人員教授急救課程畀公眾人仕。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何東爵士(Robert Ho Tung)細佬何甘棠先生獲得英國聖約翰總部批准後,籌組第一支救傷隊伍,並由佢出任隊長。1916年救傷隊正式成立,理事會1949年成立。

1997年6月27日,香港法例第1164章《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法團條例》生效。香港聖約翰理事會、救傷會及救傷隊完全合併,並且成為一個獨立法團。1997年7月1日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正式脫離英國聖約翰護機構,成為獨立嘅聖約翰組織,同年8月改用本地自行編寫嘅隊例,放棄咗沿用多年嘅英國聖約翰救傷隊海外支部隊例。

歷任總監(Commissioner)[編輯]

  • 羅富士(Edwin RALPHS,1916年-1930年)
  • 摩利士(Alfred MORRIS,1930年-1939年)
  • 雷文(Edward M RAYMOND,1939年-1947年)
  • 夏高理(A D el ARCULLI,1947年-1951年)
  • 麥景陶(D W MACINTOSH,1951年-1952年)
  • 馮秉芬爵士(1953年-1958年)
  • 蔣法賢醫生(1958年-1963年)
  • 盧樂夫(N G ROLPH,1963年-1966年)
  • 何鴻章(Eric HOTUNG,1966年-1968年)
  • 布迪盧上校(Colonel H A de Barros BOTELHO,1968年-1979年)
  • 趙公輔(1979年-1999年)
  • 胡文棨(1999年-2000年)
  • 陳焯生(2000年-2008年)
  • 馬正興醫生(2008年-)

組織[編輯]

聖約翰理事會(St. John Ambulance Council)[編輯]

理事會係機構嘅最高管轄組織,負責制定機構嘅政策、籌集經費、資源分配、統籌同支援救傷會同埋救傷隊嘅一切活動。

香港聖約翰救傷會(St. John Ambulance Association)[編輯]

救傷會總監評議會負責制定救傷會嘅各項政策,確保訓練課程能夠順利進行。救傷會係機構嘅教學分支,現有超過400名包括醫生及護士在內嘅義務講師,提供各類型嘅急救及家居護理訓練。聖約翰救傷會負責教導市民從理論及實踐兩方面學習急救、家居護理及其他有關學科,並負責編製、刊印及分發課本及其他教材,以方便教學之用。此外,救傷會亦為學員舉行考試,合格嘅學員可獲頒發有關學科嘅証書。大部份課程及考試都會喺香港麥當勞道二號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總部舉行。救傷會亦會因應需要派講師去商業機構、志願團體及學校講授急救。成人急救証書課程亦可以安排喺九龍及新界嘅聖約翰救傷會訓練中心內舉行。香港聖約翰救傷會現任總監係鍾展鴻醫生。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St. John Ambulance Brigade)[編輯]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各部門[編輯]

  • 總監辦公室
  • 行動部門(港島總區

助理總監統領下,港島總區下設有三個分區,包括:

    • 行政分區:負責總區內所有訓練、人事管理、委任、財務、倉務、行動、救護車調度及通訊等工作
    • 救護分區:負責統領總區內所有救護隊員(救護支隊)
    • 護士分區:負責統領總區內所有護士隊員(護士支隊)
  • 行動部門(九龍總區

助理總監統領下,九龍總區下設有三個分區,包括:

    • 行政分區:負責總區內所有訓練、人事管理、委任、財務、倉務、行動、救護車運輸及支援等工作
    • 九龍東分區:負責統領九龍東區內嘅所屬聯隊
    • 九龍西分區:負責統領九龍西區內嘅所屬聯隊
  • 行動部門(新界總區

助理總監統領下,新界總區下設有三個分區,包括:

    • 行政分區:負責總區內所有訓練、人事管理、委任、財務、倉務、行動、救護車運輸及支援等工作
    • 新界東分區:負責統領新界東區內嘅所屬聯隊
    • 新界西分區:負責統領新界西區內嘅所屬聯隊

三個總區各下設特遣隊(Emergency Response Team,ERT)以應付大型災難時嘅動員救災任務

分區最高負責人為總監督,旗下有聯隊高級監督及監督協助統領所有支隊嘅長官同隊員。

  • 行動部門(少青團

喺助理總監統領下,設有四個分區,包括:

    • 行政分區:負責少青團內所有人事管理、委任、財務、訓練、發展、比賽、倉務、後勤支援、社會服務及當值等工作
    • 少青團分區(A、B及C):負責統領總區內所有男女少青團隊員(救護、護士、混合見習支隊)

分區最高負責人為總監督,其下有聯隊高級監督及監督,協助統領所有支隊嘅長官同隊員。

  • 總部總區

喺助理總監統領下,設有六個分區,包括:

    • 行政分區:負責管理救傷隊樂隊、財務、福利及倉務等工作
    • 比賽及考試分區:負責救傷隊比賽、考試及傷者偽裝等工作
    • 救護車、運輸及通訊分區:負責管理救護車調派、救護站行政及支援等工作
    • 持續發展分區:
    • 內地及海外事務分區:
    • 訓練及招募分區:負責救傷隊隊員招募及訓練等工作
  •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樂隊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樂隊參與本地以至海外多個不同大型公眾節日活動、慶典及制服團體檢閱項目等,提供步操樂隊表演及引領嘉賓進場等表演項目。

  • 牙科總區

喺助理總監統領下,設有兩個分區,包括:

    • 行政分區:負責管理牙科總區嘅財務、紀錄、訓練、招募及發展工作
    • 行動分區:負責管理牙科總區嘅物資供應、病人服務、診所管理、牙科健康推廣、運輸等工作

救傷隊係機構嘅服務分支,喺總監嘅領導下,現時約有6,000 名接受過專業訓練、着制服嘅義務工作人員,喺公共場所為市民提供急救及其他有關服務。聖約翰救傷隊負責組織、訓練年青人及成人,並配予裝備,令到佢哋能夠單獨或以小組形式,喺公共場所或其他地方執行急救、護理及有關工作,達到幫助別人,造福社會嘅目的,呢類服務係完全免費。香港聖約翰救傷隊現任總監係馬正興醫生。

救傷隊為公眾人士提供下列各項服務:

緊急救護車服務[編輯]

救傷隊提供二十四小時免費救護車服務。現屬下十一架救護車分別駐守於三個救護站,隨時應港島、九龍及新界市民嘅緊急召喚而出動。如遇賽馬、運動會、長途步行或其他有大批市民參加嘅活動,主辦機構亦可預先申請救護車駐場服務。除了以上嘅免費服務外,救傷隊亦為私家醫院嘅病人提供就診或出院嘅收費接送服務。呢個服務需要喺一個工作日之前透過所屬嘅私家醫院申請預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晝9點至下晝5點。由於救傷隊嘅宗旨係優先處理緊急救護服務,而且當值車輛有限,呢類服務只會喺非繁忙時間得到處理。

聖約翰救傷隊救護服務調派中心St. John Ambulance Control CentreSJACC)已於2012年1月1日正式啟用,為咗增加調派靈活度,現行三個救護站嘅召喚熱線電話亦統一為1878 000

  • 聖約翰救護站位置:
    • 香港區──銅鑼灣大坑道2號
    • 九龍區──何文田公主道10號
    • 新界區──上水天平路28號

急救當值服務[編輯]

救傷隊嘅男女隊員來自社會各行各業,全部都係志願人士,義務為公眾人士喺大型活動或人群聚集嘅場合好似運動會、海灘、公眾泳池、足球比賽、步行籌款等提供急救或其他有關服務。因此,急救當值服務大多只能限於週末及公眾假期進行。

為殘疾人士而設的牙科服務[編輯]

聖約翰救傷隊設有牙科診所,由牙科總區轄下嘅義務牙醫輪流當值,為殘疾人士提供免費牙科護理。此外,牙科總區亦舉辦戶外嘅牙科保健活動,並為其他慈善團體提供牙科護理。香港聖約翰係全球聖約翰機構唯一設有牙科診所嘅屬會,診所逢星期一、二、四晚同星期日上晝提供服務。為方便殘疾人士來往診所,牙科總區備有輕型小巴,經預約後可由金鐘地鐵站接載服務對象來往診所。

少青團服務範圍同活動內容[編輯]

根據喺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所發出嘅第二十六期行政通告(Administrative Circular No.26),港島總區、九龍及新界總區嘅見習隊分區合併成為一個總區,並正名為「少青團」。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Cadet Command)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一日正式成立。同年四月廿四日發出嘅第二十七期行政通告亦確立主要長官嘅崗位。

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嘅目標係訓練十二至十八歲嘅青少年學習基本嘅急救技能及家居護理常識。少青團更特別着重於培養隊員個人崇高品格,合群精神,藉此發展隊員健全嘅身心,並鼓勵隊員善用課餘時間,培養佢哋學習社交及實用技能,例如道路及家居安全、社區關懷等,隨時準備服務社會。此外,少青團更能為成人救傷隊培植接班人員。目前所有少青團支隊都附設喺港九及新界各中學內。少青團嘅活動可謂包羅萬有。隊員除可參加領袖訓練課程外,重可以參加各類技能課程,例如防火、獨木舟、露營、拯溺、攀山、地圖閱讀及烹飪課程等。少青團隊員亦會因應外間機構嘅需求,協助慈善團體賣旗籌款及舉辦各項社區活動。少青團隊員透過定期參與公益性服務,如老人提供健康檢查服務、醫院探訪、殘疾人士服務計劃及兒童聯歡會等,培養隊員服務社會嘅精神。此外,少青團隊員更可跟隨成人救傷隊隊員於假日喺海灘、足球場同校內運動會當值。另外,少青團每年都舉辦大型週年活動,好似入隊宣誓儀式,結業閱操、週年急救學/家居護理學比賽及週年檢閱。

升級及委任[編輯]

由於支隊內嘅各項工作非常繁重,支隊負責長官有需要將部份工作交付個別嘅隊員,呢個就係委任支隊秘書及支隊倉庫員嘅目的。支隊負責長官會因應個別隊員嘅能力同興趣挑選適合人選作訓練及委任。晉升士官就須要按照既定準則進行。一般情況下,支隊負責長官會視乎個別隊員之各方面包括知識、技能、素質、工作能力、服務經驗而提名個別隊員參加各種訓練課程,完成指定課程後加上該隊員已合乎晉升條件嘅話將獲升任為士官。

支隊秘書及支隊倉庫員[編輯]

支隊秘書(Divisional Secretary)必須考獲文書技能課程證書,方能被負責長官推薦,及由總監委任。支隊倉庫員(Divisional Store-Keeper)就由支隊長官推薦,分區總監督委任。

士官[編輯]

士官(Non-Commissioned Officer N.C.O.)包括組長(Sergeant)同班長(Corporal)。須按陞級指引達到基本要求,經長官推薦參加訓練考核,及高級長官面試後,由總監批准升級。每個支隊組長,班長及隊員比例為2:4:12[1]

見習隊領袖[編輯]

見習隊領袖(Cadet Leader)係少青團內一個特殊委任職位。目標係畀有特別領導潛質嘅隊員一個持續學習及發展嘅機會,令佢哋成為少青團嘅接班人。原則上,所有少青團隊員(包括士官)都只可以喺少青團內服務至十八歲,其後必須轉調成人隊或請辭。見習隊領袖嘅年齡不得超過21歲。見習隊領袖由支隊主管提名,經聯隊主管推薦畀分區主管批准,可修讀長官訓練課程。考試及面試合格,服務令人滿意,年屆21歲時,可獲晉升為見習救護主任。少青團有一套既定準則去挑選委任合資格嘅少青團隊員。2012年4月1日開始推行。見習隊領袖階級比見習長官同少青團成人隊員低[2]

少青團成人隊員[編輯]

少青團成人隊員(Cadet Adult Member)嘅調動將由各分區主管負責安排,服務期可至聖約翰救傷隊規定嘅退休年齡。喺任期內如修讀學士學位,可申請成為見習長官。

若果符合總部總區訓練及招募分區既定嘅長官訓練課程報讀資格,需經負責長官及聯隊主管推薦,並得到分區主管批准,方能報讀長官訓練課程。考試及面試合格後,可晉升為見習救護主任。少青團成人隊員階級比見習長官低,但比見習隊領袖高。

見習長官[編輯]

見習長官(Officer Cadet)係2011年11月16日總監評議會議決通過,批准少青團推行見習長官計劃(Officer Cadet Scheme),於2012年4月1日開始推行。初獲委任嘅見習長官嘅調動將由各分區主管負責安排。見習長官嘅任期最長唔會超過10年。之後須離任或可申請轉任少青團或各總區成人隊員。見習長官階級比見習救護主任低[3]

少青團隊員制服[編輯]

聖約翰救傷隊係一個歷史悠久嘅制服團體,制服嘅式樣多年來經歷唔少修訂。雖然係同一個團體,但各國嘅制服式樣均唔一樣。現時少青團嘅制服式樣主要係沿用英國聖約翰見習隊嘅顏色同設計,經已有幾十年歷史。香港回歸後雖已重新撰寫隊例(General Regulations)及制服守則(Dress Regulations),但原則上冇太大嘅修訂。以下內容節錄自總部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發出嘅制服守則,內容一概以英文原版本為準。

一般守則[編輯]

穿着一個團體嘅制服時,首要觀念係要尊重本身代表嘅團體,而並非個人,所以必須要行為檢點同遵從各項既定嘅守則。

  1. 祗有按隊規達到基本要求者先至可以着聖約翰救傷隊制服。
  2. 夏季制服一般喺每年四月至十月着,冬季制服則由十一月至翌年三月,正式生效日期刊載於總監訓令內。
  3. 制服必須穿戴整齊及正確,所有衣物必須熨貼平伏,金屬品及皮革品必須打磨到光亮。
  4. 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只穿着部份制服或者同其他服飾撈埋着。
  5. 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喺街上或者戶外當值時,必須戴帽。喺室內當值時,當值高級長官會指示係唔係要戴帽。
  6. 着制服嗰時只可以戴制服守則內有提及嘅附加用品。着制服嗰時唔可以戴任何首飾,例如項鍊、手鐲、耳環、戒指等。
  7. 頭髮必須梳理整齊兼唔過膊頭。蓄長髮嘅護士隊員須用簡單黑色頭繩紥辮或髻。
  8. 指甲要剪短同保持清潔,唔可以搽指甲油。
  9. 指定嘅布章同獎章、勳章等必須正確整齊穿扣喺制服上。
  10. 總部發出「當值指示」時會清楚列出穿著制服嘅指引,當值隊員必須遵行。
  11. 着制服嗰陣嚴禁飲酒,吸煙同喧嘩。

少青團隊員獎項[編輯]

技能訓練課程(Proficiency Course)及最高榮譽獎(Grand Achievement Award)[編輯]

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為十二至十八歲青少年提供急救及其他各類型嘅訓練,並透過社會服務令佢哋得到實習以及貢獻社群嘅機會。除咗提供基本急救學、家居護理及步操訓練外,少青團亦舉辦多元化嘅技能訓練課程,讓隊員喺課餘時候能吸取多方面嘅知識,令佢哋得到更全面嘅身心發展。

透過個人及群體教育,團隊培訓同溝通技巧,以及領袖訓練同個人發展,聖約翰救傷隊努力令志願隊員維持高水平嘅服務。呢啲技巧不單止令少青團隊員能夠喺機構內盡展所長,亦可以令佢哋更有自信、能力同經驗去承擔機構以外嘅其他責任。

少青團隊員可通過香港聖約翰救傷隊少青團考取所需嘅科目,但同時亦可以從外間機構(例如香港青年獎勵計劃)考取所需嘅科目。要獲取最高榮譽獎獎章,少青團隊員必須以高水平完成十二個技能訓練課程。

少青團辦事處會按需要不時開辦各種唔同類型嘅技能訓練課程,有興趣報讀嘅成員只須依指示經支隊負責長官報名,但要特別留意自2006年6月1日起實行嘅黑名單處分制度。[4]

特別服務盾(Special Service Shield)[編輯]
特別服務盾嘅目的[編輯]

聖約翰救傷隊嘅最重要宗旨係提供志願社會服務。令少青團隊員明白到每位公民都應該服務社會,以報答社會。特別服務盾用作協助隊員了解服務精神嘅重要性。每位長官應盡量令隊員明白服務社會嘅真諦,避免佢哋純粹為獲獎而工作。

特別服務盾嘅類別[編輯]

特別服務盾用作獎勵少青團隊員作出義務(無報酬)服務之用。特別服務盾嘅最低服務時數係二百個鐘,同時該年年資亦必須有效,達到既定時數後當即呈遞。特別服務盾分三級:

  • 藍圈(二百個鐘)
  • 銀圈(五百個鐘)
  • 金圈(一千個鐘)

為平衡少青團隊員嘅發展需要,每年最多只會計算二百五十個鐘。服務滿一千個鐘獲頒授嘅金圈特別服務盾可以按制服守則終生帶喺聖約翰制服上[5]

特別服務盾嘅服務類別[編輯]
  • 喺所屬學校內提供嘅服務:呢個類別嘅服務時數唔可以多過總時數嘅四份之一
  • 由支隊或總部組織之服務
  • 維持秩序工作
  • 協助慈善機構賣旗籌款
  • 其他類別服務,例如協助老弱人士、圖書館義務工作、救護車站內義務工作、協助成人隊員喺危難或緊急情況當值服務、或其他由少青團助理總監指派嘅工作等
少青團最佳隊員獎(Cadet of the Year)[編輯]

獎項設立嘅目標係要表揚努力以赴、積極進取嘅隊員。每年三個少青團分區會各自選出一位分區最佳隊員,而三位分區最佳隊員再經一輪面試與測試,勝出者就係該年度「少青團最佳隊員」。呢個比賽唔分性別、唔分階級,每位少青團長官或支隊負責老師都可以提名佢哋心目中嘅最佳人選[6]

「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法」課程章(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Badge,AED)[編輯]

呢個唔係獎章,而係自動體外心臟去纖維性顫動器(去顫器)操作員証書。課程只畀年滿十六歲及持有效成人急救課程証書人士報讀。課程會介紹心臟去纖法原理及操作心臟去纖器嘅實習。持有證書嘅隊員先可以操作去顫器。

總部及訓練中心[編輯]

'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總部

總區總部及訓練中心

  • 港島總區總部:香港銅鑼灣大坑道 2 號
  • 九龍及新界總區總部:九龍窩打老道 104 號

支隊總部及訓練中心

  • 大坑:香港銅鑼灣大坑道 2 號
  • 沙田:沙田瀝源邨榮瑞樓 139-140 號地下
  • 大埔:大埔大元邨泰欣樓 2-3 號地下
  • 北區上水彩園邨彩麗樓 124-128 號地下
  • 荃灣:荃灣石圍角邨石葵樓 1-2 號地下
  • 屯門:屯門友愛邨愛德樓 142-143 號地下
  • 元朗:元朗水邊圍邨泉水樓 6-7 號地下
  • 石排灣:石排灣村碧銀樓平台三號單位
  • 葵青葵涌祖堯邨啟謙樓2樓

聖約翰救傷隊救護站

24小時免費緊急救護車服務 求助熱線:1878 000

獎章[編輯]

長期服務獎章[編輯]

長期服務獎章係頒畀服務十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效年資)嘅聖約翰救傷隊隊員。喺每年週年檢閱,由特區首長或佢嘅代表官員頒發。

參考[編輯]

出面網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