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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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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英文Designated National Security Law Judges)係由行政長官喺現任裁判官或者法官入面另外再指定出來,負責處理各級法院嘅國家安全罪行案件。[1]未經行政長官指定嘅法官係唔可以處理依啲案件。[1]

委任指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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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喺2020年6月30號通過咗香港國家安全法。依個法例入面嘅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要求國家安全罪行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1]

根據依個法例,行政長官應該指定部份現任各級裁判官同法官處理國家安全罪行案件。而喺作出指定之前,行政長官可以諮詢首席大法官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指定法官嘅任期為一年。

另外,法例規定行政長官唔可以指定個啲曾經「有危害國家安全言行」嘅法官。如果指定法官作出任何被認為危害國家安全嘅言行,就應該撤回獲指定嘅決定。

公眾已知嘅指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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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政府認為披露指定法官嘅資料,會對指定法官構成安全威脅,所以未有向公眾提供指定法官嘅完整名單。[2]但係,當個別國安案件喺法庭上公開進行各種法律程序嘅時候,新聞媒體同公眾就會知道邊個係負責嘅指定法官。而區域法院郭偉健法官曾經自爆自己係國安法指定法官。不過,公眾係無辦法知道,個啲獲指定但又未曾公開處理任何國安案件嘅法官係邊個。公眾同樣唔知道,一個法官係幾時開始獲得指定同結束嘅確實日期。

以下係公眾已知嘅現任同前任指定法官同裁判官:[2]

指定法官或裁判官 相應法院 備註
馬道立[3] 終審法院 馬道立喺2021年1月退休。
張舉能[3] 終審法院
李義[3] 終審法院
霍兆剛[4] 終審法院
陳兆愷[4] 終審法院
司徒敬[4] 終審法院
林文瀚[5] 上訴法院;終審法院
潘兆初[5] 上訴法院
楊振權[5] 上訴法院;截取通訊監察專員
彭偉昌[6] 上訴法院
杜麗冰[7] 原訟法庭
彭寶琴[7] 原訟法庭;上訴法院
周家明[8] 上訴法院
陳嘉信[7] 上訴法院
李素蘭[9] 原訟法庭
李運騰[10] 原訟法庭
陳慶偉[11] 原訟法庭
陳廣池[12] 區域法院
胡雅文[13] 區域法院
郭偉健[14] 區域法院
蘇惠德[15] 裁判官
蘇文隆[16] 裁判官
羅德泉[15] 裁判官 已經喺2023年10月退休
杜浩成 裁判官 已經喺2022年4月退休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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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1.1 1.2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PDF) (英文).{{cite web}}: CS1 maint: url-status (link)
  2. 2.0 2.1 Center for Asian Law. "Hong Kong's National Security Law and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PDF). 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 (英文). p. 10. 原先內容歸檔 (PDF)喺17 October 2021.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has refused to make the list of designated judges public, claiming that doing so could create security risks judges who have been so named.
  3. 3.0 3.1 3.2 公文彙盛讚馬道立等三法官收押黎智英乃"眾望所歸"國國際廣播電台。2021年1月2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月3號。「中共在港喉舌大公和文彙兩報對終審法院日前裁定再度收押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黎智英,是“正確決定,眾望所歸”,又對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張舉能和李義三人盛讚一番,形容裁決是“撥亂反正”的第一步。」
  4. 4.0 4.1 4.2 智英香港國安法案:終審法院拒絶保釋申請國廣播公司。2021年2月9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0月28號。「終院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Justice Roberto Ribeiro)和霍兆剛,加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和司徒敬(Justice Frank Stock)組成合議庭審理,全屬香港本地法官身份。《香港國安法》規定國安案件必須由行政長官根據該法在各級法院指定的法官負責審理,換言之這五位法官均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5. 5.0 5.1 5.2 宗國安法明開審核審訊不設陪審團敗訴 唐英傑提上訴再遭駁回場新聞。2021年6月22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7月4號。「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及林文瀚聽罷雙方陳詞後,押至今日、即案件開審前一天頒布裁決,並駁回上訴」
  6. 英傑案換法援派律師 新代表律師合夥人曾是政協 劉偉聰被剔出案件新聞。2021年11月23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1月27號。喺2021年11月27號搵到。「案件本周五早上9時半將在高等法院上訴庭進行指示聆訊,司法機構網頁一度標記『HC Judge 1』,到傍晚揭曉是上訴庭法官彭偉昌。」
  7. 7.0 7.1 7.2 "Landmark Hong Kong security trial wraps up in test for rule of law". 透社 (英文). 2021年7月20號.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0月27號. The verdict will be delivered on July 27 by a panel of three judges; Esther Toh, Anthea Pang and Wilson Chan - who were picked by Hong Kong's pro-Beijing leader to hear national security cases.
  8. 官周家明升上訴庭 高浩文料接手司法覆核案新聞。2021年6月8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7月12號。「周家明亦以國安法指定法官身分,處理國安法首案唐英傑的人身保護令申請,並在判詞中否定國安法有拒絕向被告批出保釋假定,認為大部分保釋申請並不會改變。」
  9. 果涉違國安法前CEO張劍虹保釋 高院引律政司指隨時可勾結危害國安新聞。2021年11月10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1月10號。「《蘋果日報》與六名前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各被告提堂後還柙。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上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李素蘭聽取陳詞後拒絕。」
  10. 讀批准保釋判詞官李運騰暗批律政司證據乏力 黎智英評論非請求外國干預。2020年12月29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6月29號。「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早前批准被控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
  11. 語治療師工會5理事被控 其中兩人申請保釋被拒港電台。2021年11月12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1月21號。「5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高等法院拒絕其中兩人的保釋申請。25歲工會主席黎雯齡及28歲工會秘書伍巧怡,今日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夏博義代表申請保釋,法官陳慶偉聽畢各方陳詞後,拒絕有關保釋申請。」
  12. 會報告有點名批評港國安法官 斥司法機構獨立有其名由亞洲電台。2021年11月19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1月20號。「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USCC)年度報告中,重點批評在《港區國安法》下,香港司法獨立受損,並質疑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公正性。本台發現,當中更罕有地點名批評多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包括法官陳廣池、裁判官蘇惠德、法官林文瀚,並詳列多宗國安法案件,連『羊村案』亦有提及,更直斥司法機構獨立是『虛有其名』。」
  13. 港六四集會案:第二批被告人判刑 何俊仁等民主派元老監禁4至10個月國廣播公司。2021年9月15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9月16號。「案件並非根據《香港國安法》起訴,但主審法官胡雅文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根據該法選任的『國安法指定法官』。」
  14. 23歲理大男生擬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涉揚恐怖主義4港大生需時申法援明年再訊新聞。2021年10月28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0月28號。「理工大學男學生呂世瑜涉利用住所作武器庫,收藏胡椒球彈及手槍等物品,被指違反國安法。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辯方透露呂擬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其餘的無牌管有槍械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5日答辯,被告期間繼續還柙。」
  15. 15.0 15.1 "National security judge Victor So is on sick leave: Judiciary". The Standard (Hong Kong) (英文). 2021年10月5號. 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10月5號. All his works would be handled by magistrate Peter Law Tak-chuen temporarily.
  16. 學思政3人被控違國安法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文隆拒3人保釋。2021年9月21號。原先內容歸檔喺2021年6月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