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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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係種修辭手法,運用名人講過嘅說話,或名人嘅事、物、詩文、典故、寓言成語俗語格言諺語等,嚟支持作者嘅立場,以達到證明同加強自己所講嘅理論,令到文章嘅內容更為充實[1]。引用係一種訴諸權威或大眾嘅修辭法。利用一般人對於權威嘅崇拜同大眾意見嘅尊重,以藉此加強言論嘅真實性、說理性、表現力、說服力,藉此收到言簡意賅嘅表達效果。除此之外,引用修辭亦有節省文辭嘅功能,因為引用前人千錘百鍊嘅文字,或大家比較熟悉嘅名言,勝過自己用十倍篇幅所能骲表達言論嘅效果。引用修辭依內容來源嘅出處分類,可以分為明引暗引兩種[2]

明引[編輯]

明引係直接畀讀者知道所引用嘅內容係出自邊度,又分為全引、略引兩種。全引係引用一句或幾句,完全唔會修改任何字詞;略引係引用一句或幾句,但係會改少少字詞。

暗引[編輯]

暗引係引用嘅時候,唔指名出處。又分為全用、略用兩種。全用係引用一句或幾句,完全唔會修改任何字詞;略用係引用一句或幾句,但係會改少少字詞。

睇埋[編輯]

參考[編輯]

  1. 蔡宗陽著:《應用修辭學》,台北:萬卷樓圖書,2001年5月初版。頁80-90。
  2. 辭 - 引用 (PDF). 原著 (PDF)喺2020年10月20號歸檔. 喺2021年9月9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