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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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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審判
係一個war crimes trial 喺Wikidata改呢個
發生喺德國 喺Wikidata改呢個
位置subsequent Nuremberg trials 喺Wikidata改呢個
座標49°27′16″N 11°2′54″E 喺Wikidata改呢個
指控conspiracy、war of aggression、戰爭罪反人類罪 喺Wikidata改呢個
共享類 維基同享中有關Nuremberg Trials嘅同享資源
官網museen.nuernberg.de/memorium-nuernberger-prozesse/
紐倫堡審判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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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倫堡審判粵拼nau2 leon4 bou2 sam2 pun3英文Nuremberg Trials德文Nürnberger Prozesse),係同盟國根據國際法同二戰後嘅戰爭法舉行嘅一系列軍事法庭

審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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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1月20號,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正式開庭,審判過程歷時10個月咁耐。1946年9月30號,法官宣讀判決書,公佈咗對被告人同各組織嘅判決。

姓名 反和平
密謀罪
侵略
計畫、
實行罪
戰爭罪 反人道罪 判決 執行 註記
戈林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執行前自殺
(原第一位執行絞刑)
前希特勒接班人、國會議長、空軍總司令、帝國元帥,四年經濟計畫全權負責人。
里賓特洛甫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一位執行絞刑 外交部長。
凱特爾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二位執行絞刑 最高統帥部參謀總長,陸軍元帥。
卡爾滕布倫納 起訴 唔起訴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三位執行絞刑 蓋世太保總監,刑事員警總監。
羅森堡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四位執行絞刑 東方佔領區事務部長。
法郎克 起訴 唔起訴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五位執行絞刑 波蘭佔領區總督。
弗利克 起訴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六位執行絞刑 內政部長。
紹克爾 起訴 起訴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七位執行絞刑 勞動力調配全權總代表。
約德爾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八位執行絞刑 最高統帥部作戰局局長,陸軍大將。執行六年後獲平反。
施特萊歇爾 起訴 唔起訴 唔起訴 有罪 死刑 第九位執行絞刑 反猶刊物《衝鋒報》主編。
賽斯-英誇特 起訴 有罪 有罪 有罪 死刑 第十位執行絞刑 奧地利總督,荷蘭佔領區總督。
鮑曼 起訴 不起訴 有罪 有罪 死刑 判決缺席,生死未蔔,1973年時確認死亡 希特勒秘書。
赫斯 有罪 有罪 起訴 起訴 終身監禁 納粹黨副黨魁,不管部部長。
馮克 起訴 有罪 有罪 有罪 終身監禁 1957年因病獲釋 政府新聞總署同宣傳部負責人,德國經濟部長,戰爭經濟全權委員會,德國國家銀行總裁。
雷德爾 起訴 有罪 起訴 唔起訴 終身監禁 1955年因病獲釋 海軍總司令,國防委員會成員,海軍名義總監。
席拉赫 起訴 唔起訴 唔起訴 有罪 有期徒刑20年 全德青年領導人,駐維也納總督。
斯佩爾 唔起訴 唔起訴 有罪 有罪 有期徒刑20年 軍備同戰時生產部長。
紐賴特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罪 有期徒刑15年 1954年因病獲釋 外交部長,不管部部長,波西米亞同摩拉維亞保護國總督。
鄧尼茨 起訴 有罪 有罪 唔起訴 10年有期徒刑 潛艇艦隊司令,海軍元帥,希特勒指定嘅元首繼承人。
弗裡切
起訴 起訴 起訴 唔起訴 無罪 宣傳部國內新聞司司長。
巴本 起訴 起訴 唔起訴 唔起訴 無罪 德國總理,內閣副總理,駐奧地利土耳其使節。
沙赫特 起訴 起訴 唔起訴 唔起訴 無罪 國家銀行總裁,戰爭經濟全權委員。
古斯塔夫•克虜伯
起訴 起訴 起訴 起訴 (健康理由,唔追訴) 重工業企業家。
萊伊 起訴 起訴 起訴 起訴 (判決前自殺) 德國勞動戰線和納粹黨組織領導人。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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