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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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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諱,避開君長名字而改字,見於華夏習俗,周圍如越南日本朝鮮越南琉球等地,都有跟隨。遇見諱字,或改字,或缺筆,或拆字、或改讀,或留空,或寫諱代,甚至唔寫。對君主叫公諱。對家長就叫私諱。崇孔丘時避丘字,叫聖人諱

禮記曲禮,講明諱嘅規則。

卒哭乃諱。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不諱。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嫌名講同音字,同音唔使諱。偏諱就係兩字名,唔會拆開來諱。後世有啲唔跟做,諱得太緊,唔啱規舉都做照諱。

避君諱,一般而言,初初似禮記咁,避諱唔會執得嚴。史書上見起於秦國。到大唐、避諱大盛,規舉繁多,大宋就更加緊張。到大元蒙古人本來就多同名,難以避諱。到大明就跟返禮記。而大清康熙就執得好嚴,變本加厲,會死人嗰隻。清亡後就廢棄。

各國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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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文,李世民有二名不偏諱令,見到當時諱得太勁,下令要跟禮,兩字唔連係唔使避。

依禮,二名義不偏諱。尼父達聖,非無前指。近世以來,曲為節制。兩字兼避,廢闕已多;率意而行,有違經語。今宜依據禮典,務從簡約,仰效先哲,垂法將來。其官號、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兩字不連讀者,並不須避

唐會要下諱門所載。李治下詔,話嫌名不諱。而且古典無必要缺筆改字。由此可以缺筆諱法,自李治時就有。

顯慶五年正月一日詔。孔宣設教。正名為首。戴聖貽範。嫌名不諱。比見抄寫古典。至於朕名。或缺其點畫。或隨便改換。恐六籍雅言。會意多爽。九流通義。指事全違。誠非立書之本。自今以後。繕寫舊典文字。並宜使成。不須隨義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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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按古禮,二名不偏諱,嫌名不諱。所以名有兩字,唔會單個字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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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朝那些有意思的禁忌,甚至影響了馬桶的稱呼 - 雪花新聞花新聞 (中國中文)。2018-03-20。原著喺2020-05-16歸檔。喺2018-08-16搵到
  2. 清·郝懿行《晉宋書故·元由》:「元,始初也;由,萌蘗也。論事所起,或言元起,或言元來,或言元故,或言元舊,皆是也。今人為書,元俱作原字……蓋起於前明初造,事涉元朝,文字簿書率皆易『元』為原。」
  3.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俱以原字代元字,蓋民間追恨元人,不欲書其國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