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古蹟辦事處
(簡稱古蹟辦;英文: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嘅部門,1976年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成立,負責確保香港最具價值嘅文物古蹟得到適當保護。
主要工作[編輯]
- 鑑定有歷史價值嘅建築,予以記錄同進行研究;
- 組織同統籌具考古價值地點嘅勘定同發掘工作;
- 保存同編整與上述古蹟同文物有關嘅文字紀錄同照片資料;
- 安排古蹟嘅保護、修繕同維修工作;
- 評核工程項目對古蹟文物嘅影響,並安排適當嘅保護同搶救措施;
- 安排合適嘅歷史建築活化再利用;
- 通過宣傳同教育活動包括舉辦有關本地文物嘅展覽、講座、導賞團、考古工作坊同設立文物徑等,以喚起公眾人士對香港文物嘅關注。
出面網頁[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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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 - 屬下部門;> - 部門架構;【 】- 各決策局 註2:各決策局、部門轄下嘅 公營機構唔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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