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諮詢委員會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古物諮詢委員會英文Antiquities Advisory Board)係香港一個法定機構,委員由各有關領域嘅專門人才組成,委員會根據古物古蹟事宜,向古物事務監督提供建議。

職權範圍[編輯]

古物諮詢委員會需要根據以下事項向古物事務監督提供意見:

  • 考慮應唔應該將某個項目根據香港法例第53章古物及古蹟條例宣佈成為古蹟或宣佈成為暫定古蹟;
  • 根據任何同古物、暫定古蹟、或古蹟有關嘅事項,或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向古物事務監督諮詢嘅事項。

古物諮詢委員會需要唔定期根據以下事項提供意見:

  • 有關提倡修繕同保護歷史建築同結構嘅措施,包括每年嘅修繕工程計劃;
  • 有關提倡保護同必要時勘察歷史遺址嘅措施,包括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批畀挖掘同搜尋古物牌照;
  • 有關提高市民對香港文物嘅認識同關注嘅措施。

出面網頁[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