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士管理局(英文:The Nursing Council of Hong Kong;簡稱護管局)喺1999年5月3號成立,係根據香港法例第164章《護士註冊條例》而成立嘅法定定機構,目的係為社會提供具有最高專業水平同操守嘅護士。
- 負責為具有任何護士專業學科資格而有意註冊或登記嘅人士進行註冊或登記;
- 根據《條例》規定,就註冊或登記目的而認可護理訓練課程;
- 釐定根據《條例》所舉行嘅執業資格試同所有護理訓練考試嘅標準,並負責舉辦嗰啲考試;
- 根據《條例》規定,對護士行使規管同紀律處分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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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線係已經解散、改組、冇營運或者全數出售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