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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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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
姓名原文Napulione Buonaparte
出生日1769年8月15號 喺Wikidata改呢個
出生地阿些斯奧 喺Wikidata改呢個
本名Napulione Buonaparte、Napoleone di Buonaparte
死亡日1821年5月5號 喺Wikidata改呢個 (51歲)
死亡地Longwood House (大不列顛愛爾蘭聯合王國喺Wikidata改呢個
死因胃癌 喺Wikidata改呢個
國籍法國 喺Wikidata改呢個
母語科西嘉文 喺Wikidata改呢個
識嘅語言法文科西嘉文 喺Wikidata改呢個
信奉天主敎理神論 喺Wikidata改呢個
母校École Militaire 喺Wikidata改呢個
職業政治人政治家軍官、art collector、皇帝、sovereign、militant、military leader、君主、army officer 喺Wikidata改呢個
配偶約瑟芬博阿爾內瑪麗·路易莎 喺Wikidata改呢個
仔女拿破崙二世、Charles Léon、Alexandre Colonna-Walewski、Eugen Megerle von Mühlfeld、Jules Barthélemy-Saint-Hilaire 喺Wikidata改呢個
家族House of Bonaparte 喺Wikidata改呢個
阿爸Carlo Bonaparte 喺Wikidata改呢個
阿媽Maria-Letizia Bonaparte 喺Wikidata改呢個
兄弟姊妹Elisa Bonaparte、Louis Bonaparte、Caroline Bonaparte、Pauline Bonaparte、約瑟夫波拿巴、Lucien Bonaparte、Jérôme Bonaparte、unnamed daughter Bonaparte 喺Wikidata改呢個

拿破崙波拿巴粵拼naa4 po3 leon4 bo1 na4 ba1法文Napoléon Bonaparte,通常直接畀人叫做拿破崙,原名Napoleone di Buonaparte1769年8月15號1821年5月5號),係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第一執政(1799年1804年)、法蘭西第一帝國百日王朝皇帝(稱為拿破崙一世naa4 po3 leon4 jat1 sai31804年1814年1815年)、軍事家政治人,曾經佔領過西歐中歐嘅大部份地方。

拿破崙喺科西嘉島出世,佢嘅家族源自意大利。佢喺1779年搬去法國大陸,1785年獲委任為法國皇家軍隊嘅軍官。佢支持1789年嘅法國大革命,仲喺科西嘉島推動呢場革命。佢喺1793年贏咗土倫圍城戰同埋1795年喺巴黎擊敗保皇派叛亂分子嘅芬迪麥十三日事件之後,快速升遷。1796年,拿破崙指揮法國革命戰爭嘅意大利戰役,對抗哈布斯堡王朝同埋佢哋嘅意大利盟友,喺第一次同盟戰爭中贏得決定性嘅勝利,成為咗民族英雄。佢喺1798年帶頭法國入侵埃及同敘利亞,為佢登上政治權力寶座鋪路。1799年11月,拿破崙策劃咗霧月十八日政變,推翻咗法國督政府,成為共和國嘅第一執政。佢喺1800年贏咗馬倫戈戰役,確保咗法國喺第二次同盟戰爭中嘅勝利,仲喺1803年將路易斯安那賣咗畀美國。1804年12月,拿破崙加冕成為法蘭西皇帝,進一步擴大佢嘅權力。

亞眠和約嘅破裂導致1805年爆發咗第三次同盟戰爭。拿破崙喺奧斯特里茨戰役中取得決定性嘅勝利,粉碎咗同盟軍,導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喺第四次同盟戰爭中,拿破崙喺1806年嘅耶拿-奧爾施泰特戰役中擊敗咗普魯士王國,率領佢嘅大軍團進軍東歐,仲喺1807年嘅腓特烈蘭戰役中擊敗咗俄羅斯帝國。為咗擴大佢對英國嘅大陸封鎖體系,拿破崙入侵咗伊比利亞半島,喺1808年將佢嘅兄弟約瑟夫·波拿巴扶上西班牙國王嘅寶座,引發咗半島戰爭。1809年,奧地利人喺第五次同盟戰爭中再次挑戰法國,拿破崙喺贏咗瓦格拉姆戰役之後,進一步鞏固咗佢喺歐洲嘅統治地位。1812年夏天,佢發動咗法國入侵俄羅斯,但係最後以佢嘅軍隊喺冬天災難性嘅撤退告終。1813年,普魯士同奧地利加入俄羅斯,組成咗第六次同盟戰爭,拿破崙喺萊比錫戰役中慘敗。同盟軍入侵法國並攻陷巴黎,迫使拿破崙喺1814年4月退位。佢哋將拿破崙流放到地中海嘅厄爾巴島,仲恢復咗波旁王朝嘅統治。1815年2月,拿破崙逃離厄爾巴島,重新掌控法國,呢段時期被稱為「百日王朝」。佢嘅對手組成咗第七次同盟嚟對抗佢,最後喺1815年6月嘅滑鐵盧戰役中擊敗咗佢。拿破崙被流放到南大西洋遙遠嘅聖赫勒拿島,喺嗰度因為胃癌於1821年去世,享年51歲。

拿破侖被認為係歷史上最偉大嘅軍事指揮官之一,佢嘅拿破侖戰術仲喺世界各地嘅軍校度研究緊。佢嘅遺產透過佢喺法國同西歐實施嘅現代化法律同行政改革一直延續到今日,體現喺拿破侖法典度。佢建立咗一個公共教育系統,[1]廢除咗封建制度嘅殘餘,[2]解放咗猶太人同其他宗教少數群體,[3]廢除咗西班牙宗教裁判所[4]為新興嘅中產階級實施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嘅原則,[5]同埋以削弱宗教權威嘅代價中央集權。[6]佢嘅征服成為政治變革同民族國家發展嘅催化劑。不過,由於佢喺戰爭中令歐洲受到嚴重破壞,搶掠被征服嘅地區,同埋佢喺公民權利方面嘅矛盾記錄,所以佢都係有爭議嘅。佢廢除咗新聞自由,結束咗直接選舉嘅代議制政府,將批評佢政權嘅人流放同監禁,喺法國殖民地恢復奴隸制(除咗海地之外),禁止黑人同混血兒入境法國,削減咗法國婦女同兒童嘅公民權利,重新引入咗世襲君主制同貴族制度,[7][8][9]仲要暴力鎮壓反對佢統治嘅民眾起義。[10]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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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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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1769年喺科西嘉島阿些斯奧城出世。科西嘉島啱啱賣咗畀法國後,法王路易十五承認拿破崙嘅老竇係法國貴族。響老竇嘅安排下,拿破崙 9 歲時喺法國布列訥堡軍校接受教育。1784年以優異成績畢業後,被選送到巴黎軍官學校。

拿破崙 16 歲嗰陣佢嘅老竇病死咗,佢中途輟學並被授予炮兵少尉軍銜。喺隨部隊駐防各地期間,佢睇過好多啟蒙思想家嘅著作,其中盧梭嘅思想對佢嘅影響非常大。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後,拿破崙返到科西嘉,當時科西嘉係三種勢力嘅競逐場,革命派、保皇派同獨立派,拿破崙加入支持革命嘅雅各賓派,喺一個志願軍團得到中校嘅地位,後嚟因為同科西嘉獨立英雄保利起衝突,拿破崙全家被迫喺1793年6月逃到法國。

喺1793年12月,24歲嘅拿破崙帶兵攻下保王黨嘅堡壘土倫。1794年熱月政變中拿破崙由於同羅伯斯庇爾兄弟關係緊密而受到調查,後嚟因拒絕到意大利軍團嘅步兵部隊服役而被免去准將軍銜。1795年佢受巴黎督政官巴拉斯之托成功平定保王黨武裝叛亂,一夜之間榮升為陸軍中將兼巴黎衛戍司令,喺軍界同政界中嶄露頭角。

拿破崙係一個出色嘅軍事家,對當時嘅軍事知識深有研究,善於將各種軍事策略運用於實戰之中,尤其係主張將火炮集中使用,以及充分發揮騎兵嘅機動作用。1796年3月2號,26歲嘅拿破崙被任命為法國意大利方面軍總司令,3月9號同情人約瑟芬·博阿爾內結婚,之後就匆匆趕去前線。喺意大利,拿破崙統帥嘅軍隊多次擊退哈布斯堡君主國中文哈布斯堡君主國撒丁王國組成嘅第一次反法同盟聯軍,最後迫使對方簽署有利於法國嘅停戰條約。

埃及之戰同奪取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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寳座上法國人嘅皇帝拿破侖

取得意大利之役嘅勝利後,拿破崙嘅威信越嚟越高,佢成為法國人嘅新英雄。而佢嘅崛起令督政府感到受威脅,因此任命佢為埃及軍司令,派去東方以抑制英國喺嗰個地區嘅勢力擴張。喺拿破崙嘅遠征軍裏面,除咗2000門大炮外,重帶咗175名各行業嘅學者同成百箱嘅書同研究設備。喺遠征期間拿破崙曾下達過一條著名嘅指令:「俾驢仔同學者行喺隊伍中間。」拿破崙本人精通數學,同時重好鍾意文學宗教,受啟蒙運動嘅影響極大。

然而1798年遠征埃及本身係一個大失敗。拿破崙嘅艦隊俾英國嘅海軍上將納爾遜完全摧毀,部隊被困喺埃及。1799年回國時,400艘軍艦只剩低2隻小艦,原本侵略印度嘅計畫受阻,人員損失慘重。

呢個時候歐洲反法同盟逐漸形成,而法國國內保皇派勢力亦漸漸上升。1799年8月,拿破崙最終決定趕返巴黎1799年10月,返到法國嘅拿破崙被當作「救星」嚟歡迎。11月9號,拿破崙發動咗霧月政變並獲得成功,成為法國第一執政,實際係獨裁者。

拿破崙之後進行咗多項政治教育司法行政立法經濟方面嘅重大改革,其中最出名並且直到今日依然有重要影響嘅係《拿破崙法典》,係政變當晚拿破崙下令起草嘅,好多條款拿破崙本人親自參加討論最終確定,基本上採納咗法國大革命初期提出嘅比較理性嘅原則。法典喺1804年正式實施,即使係喺一個多世紀後依然係法國嘅現行法律。法典對德國西班牙瑞士等國嘅立法起到重要影響。喺政變結束後三個禮拜拿破崙向人民發佈嘅公告中,佢自豪噉宣稱:「各位公民,大革命已經返到佢當初籍以發端嘅原則。大革命已經結束。」

1802年8月,修改共和八年憲法,改為終身執政。1804年11月6號公民投票通過共和十二年憲法,法蘭西共和國改為法蘭西帝國,拿破崙為法蘭西人嘅皇帝,稱為拿破崙一世12月2號,拿破崙仿效查理曼大帝嘅歷史,以減少革命派對於佢登基嘅不滿。呢次係第一次法國皇帝以自己個「名」作為皇帝嘅稱號。佢並唔係由教皇庇護七世加冕,而係自己將皇冠戴喺個頭度,然後重為妻子約瑟芬·博阿爾內加冕為皇后。一年之後,佢又喺意大利教皇加冕為意大利國王。

教宗庇護七世旁觀下,拿破崙為跪低嘅妻子約瑟芬·博阿爾內加冕為皇后

1805年8月奧地利英國俄國組成咗第三次反法同盟,拿破崙於是喺9月24號離開巴黎,親自揮軍東進,到10月12號法軍已經佔領咗慕尼黑10月17號法國奧地利烏姆激戰後,反法同盟投降。之後法國又贏咗奧斯特里茨戰役,反法同盟再度瓦解,並且迫使奧地利取消神聖羅馬帝國嘅稱號。拿破崙隨後聯合德國境內各諸侯國組成「萊茵邦聯」,將佢哋置於自己嘅保護之下。次年秋天,英國、俄國、普魯士組成咗第四次反法同盟,但喺10月14號法軍同時喺耶拿奧爾斯塔特擊潰敵軍,普魯士嘅軍隊幾乎全軍覆沒,拿破崙佔領德國大部分地區。1807年6月法軍又喺波蘭大敗俄國軍隊,拿破崙同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會面,雙方簽訂和約,喺之前一年拿破崙頒佈咗《柏林赦令》,宣佈大陸封鎖政策,禁止歐洲大陸同英倫嘅任何貿易往來。自此,法國喺歐洲大陸嘅霸主地位得到確立。拿破崙一世兼任意大利國王、萊茵邦聯嘅保護者、瑞士聯邦嘅仲裁者,並分別封佢嘅兄弟約瑟夫、路易、熱羅姆為那不勒斯荷蘭、西發利亞國王。

轉折:入侵西班牙、奧地利同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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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浮宮裏面拿破崙嘅寶座

1807年西班牙爆發內部動亂,西班牙國王卡洛斯四世被推翻。拿破崙於是乘機入侵西班牙,並畀佢大哥約瑟夫波拿巴(Joseph Bonaparte)成為西班牙國王。但係呢個舉動遭到西班牙人嘅反對,拿破崙根本平息唔到當地嘅暴動。英國喺1808年介入西班牙爭端,英軍8月8號登陸蒙得戈灣8月30號佔領咗成個葡萄牙。之後佢哋喺當地民族主義者嘅支持下,逐步將法軍趕出伊比利亞半島

正當拿破崙陷入西班牙泥潭之際,1809年第五次反法同盟組成。奧地利從後偷襲法國喺德國嘅領土,拿破崙被迫退出西班牙,率軍東征。奧地利軍隊雖然一開始取得優勢,但係拿破崙好快就轉敗為勝,迫使奧地利簽訂維也納和約,再次割讓土地。次年,拿破崙娶奧地利公主瑪麗·路易莎為妻,法奧結成同盟。

到咗1811年末,法俄關係已經開始惡化,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拒絕繼續同法國合作抗英,最後戰爭爆發。拿破崙率領講住12種語言嘅50萬大軍攻入俄羅斯。俄軍採取撤退唔抵抗嘅戰術,直到1812年9月12號法軍歷經博羅金諾戰役(法軍有7萬人陣亡同重傷)後,進入莫斯科。拿破崙本來以為亞歷山大一世將會妥協,但估唔到迎接佢嘅係莫斯科全城嘅大火。而呢個時候國內又有人策劃咗一次失敗嘅政變,令佢不得不趕返法國,最後返到法國嘅只有二萬人。

博羅金諾戰役獲勝

戰敗、流放、百日政權同滑鐵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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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年英國、俄國、普魯士同奧地利組成咗第六次反法同盟,雙方喺德國境內多次激戰。雖然法軍取得多次勝利,但係針對拿破崙嘅壓力就越來越大,直到10月嘅萊比錫戰役法軍被擊潰,各附庸國都紛紛脫離法國獨立,同盟軍開始向巴黎推進。1814年3月31號,巴黎被佔領,同盟軍要求法國無條件投降,同時拿破崙必須退位。1814年4月13號拿破崙喺巴黎楓丹白露宮簽署退位詔書,喺之前兩日拿破崙宣佈無條件投降。拿破崙本人喺退位後被流放到地中海厄爾巴島。拿破崙保留「皇帝」嘅稱號,但係佢嘅領土只局限喺嗰個島上面。

拿破崙喺去厄爾巴島途中幾乎被暗殺,自己又自殺未遂。而喺巴黎,路易十八返到法國,重新成為法國國王,波旁王朝復辟。拿破崙嘅老婆同個仔被奧地利人囚禁,重有傳聞指拿破崙將被流放到大西洋上嘅一個小島,呢一切令拿破崙別無選擇,最後喺1815年2月26號逃出厄爾巴島,率領1000人喺3月1號返到法國。本來被派嚟阻止佢嘅法國軍隊轉而繼續支持拿破崙。3月20號拿破崙返到巴黎,呢個時候佢已經擁有一隊 14 萬人嘅正規軍同20萬人嘅志願軍,路易十八逃走,百日王朝開始。

拿破崙喺老殘軍人退休院圓頂大堂內墓

但係好景唔長,歐洲各國迅速組成第七次反法同盟1815年6月18號拿破崙嘅軍隊喺比利時滑鐵盧戰役中全軍覆沒,7月15號佢正式投降。法蘭西第一帝國覆滅,路易十八再度復辟。拿破崙被流放到聖海倫娜島1821年5月5號,拿破崙喺島上過身,5月8號喺禮炮聲中呢位征服者被埋葬喺聖海倫娜島上嘅托貝特山泉旁邊。直至今日,拿破崙嘅死因重係眾說紛紜,英國醫生嘅驗屍報告顯示佢係死於嚴重胃癌,但新嘅研究認為拿破崙死於中毒,而且喺當年貴族鍾意用嘅牆紙上,歷史學家亦發現含有砷嘅礦物,估計係因為環境潮濕而畀砷喺環境中滲透出來。

佢去世後九年,新嘅奧爾良王朝喺人民嘅壓力之下將拿破崙嘅塑像重新豎立喺旺多姆圓柱上。1840年,法國七月王朝路易腓力派佢個仔將拿破崙嘅遺體接返。嗰年12月15號,拿破崙嘅靈柩被運返巴黎,喺經過凱旋門後安葬喺塞納河畔嘅榮軍院(榮譽軍人院)。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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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係一名出色嘅軍事家,佢一生親自參加嘅戰役達到60幾場,而佢指揮嘅多次戰役,直到今日喺軍事史上依然有重要意義。但係佢嘅征戰打破咗歐洲嘅權力均衡,導致其他歐洲強權7次組成反法同盟,最終徹底擊敗拿破崙。喺拿破崙戰敗後嘅維也納會議上,新嘅歐洲秩序同平衡好快被重新建立起來。

拿破崙出生地科西嘉島阿雅丘嘅拿破崙頭像

雖然拿破崙曾經叱吒風雲幾十載,但係佢嘅功績係短暫嘅,喺佢退位後,法國嘅疆域好快又恢復返佢執政之前嘅樣,拿破崙嘅戎馬生涯對之後嘅歐洲歷史並無重大影響。唯一可以令佢載入史冊嘅,係由佢本人下令編撰嘅《拿破崙法典》,呢部法典係好多現代民主國家法律體系嘅原型。

此外,拿破崙亦係最早提出歐羅巴合眾國構想並試圖通過武力嚟實現嘅人。雖然佢本人並未成功實現呢個夢想,但今日嘅歐洲正係向一體化嘅目標邁進。

拿破崙為法國帶嚟榮耀,法國人民始終愛戴呢位法蘭西戰士(不過佢喺18歲之前始終認為法國唔係佢嘅祖國),1840年12月佢嘅遺體運抵巴黎後,90萬巴黎市民冒住嚴寒迎接佢。而喺多年後,拿破崙亦贏得對手嘅尊敬。1855年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帶王儲(即後來嘅愛德華七世)到老殘軍人院,女王要王子「喺偉大嘅拿破崙墓前下跪」。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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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宗教地理:法國畀分成59個教區同10個教省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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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喺1771年7月21號喺阿雅克肖受洗,並以羅馬天主教徒嘅身份長大。佢13歲嗰陣喺布里恩讀書,開始質疑自己嘅信仰。[11] 傳記作者對佢由嗰陣開始嘅信仰有唔同嘅描述,有啲話佢係自然神論者,有啲話佢係盧梭嘅「自然宗教」信徒,又有啲話佢係相信命運嘅人。佢一直都有表達過佢相信有上帝或者造物主嘅信念。[12]

佢明白有組織嘅宗教喺社會同政治事務中嘅力量,之後就想利用呢啲力量嚟支持佢嘅統治。[13][14] 佢對宗教嘅態度經常被形容為功利主義。[15][16] 喺1800年,佢講過:「我係通過成為天主教徒先贏得旺代戰爭,通過成為穆斯林先喺埃及建立自己嘅地位,通過成為教皇至上主義者先喺意大利贏得民心。如果我要統治一個猶太人嘅國家,我就會重建所羅門聖殿。」[15]

拿破崙喺1796年同約瑟芬進行咗民事婚姻,而喺1804年加冕做皇帝前一日,應教皇嘅要求,同佢舉行咗一個私人宗教婚禮。呢段婚姻喺1810年1月被拿破崙控制嘅法庭宣布無效。[17] 1810年4月,拿破崙同奧地利公主瑪麗·路易絲舉行咗一場天主教婚禮。1809年,拿破崙被教皇通過《Quum memoranda》教諭逐出教會[18] 佢喺1821年嘅遺囑中寫道:「我喺宗徒傳承嘅羅馬宗教中死去,我係喺呢個宗教嘅懷抱中出生,距今已經超過五十年。」[19]

拿破崙讀過翻譯版嘅可蘭經,對伊斯蘭教東方都好有興趣。[20] 佢仲為穆罕默德(「一個偉人」)辯護,反對伏爾泰嘅《穆罕默德》。[21]

想知多啲:1801年政教條約
天主教會領袖宣誓效忠1801年政教條約要求嘅公民誓言

為咗化解革命派同天主教徒之間嘅嫌隙,拿破崙同庇護七世達成咗1801年政教條約。條約承認天主教係法國嘅主要宗教,而教會亦認可拿破崙嘅政權,削弱咗保皇派嘅立足點。條約確認咗革命期間沒收教會土地同捐贈嘅合法性,但重新引入國家俸祿制度畀神職人員。政府亦控制主教提名,再由教皇任命。主教同其他神職人員都要宣誓效忠政權。[22][23][24]

當政教條約喺1802年4月8號公布嘅時候,拿破崙仲提出咗一套叫做組織法嘅法律,進一步加強國家對法國教會嘅控制。[22]拿破崙控制嘅其他地方,特別係意大利同德國,都有類似嘅安排。[25]

拘捕庇護七世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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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由1805年開始逐步佔領同吞併教皇國。當佢喺1809年5月吞併羅馬之後,教皇喺下一個月就將佢逐出教門。7月,法國官員喺梵蒂岡拘捕咗教皇,將佢流放到薩沃納。1812年,教皇被轉移到法國嘅楓丹白露宮[26] 1813年1月,拿破崙迫使教皇簽署新嘅「楓丹白露政教條約」,但教皇好快就否認咗。直到1814年,教皇先獲釋。[18]

宗教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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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5年2月,國民公會宣布法國新教教會同其他宗教享有平等地位。1802年4月,拿破崙頒布法律,加強國家對加爾文派會眾同路德教派理事會嘅控制,佢哋嘅牧師由國家支薪。[27]隨住拿破崙嘅軍事勝利,正式嘅宗教平等同宗教少數群體嘅公民權利擴展到佢征服嘅領土同衛星國,不過實際執行情況因應當地當局而有所不同。[28]

法國猶太人喺1791年9月獲得完整公民權利,1795年獲得宗教平等。革命政權同拿破崙政權喺佢哋征服嘅領土廢除咗猶太人區。[29]拿破崙希望將猶太人融入法國社會,1806年召集咗一個猶太名人大會。1807年,佢召集咗一個公會,將摩西律法同帝國法律協調。1808年3月嘅一項帝國法令,將猶太人嘅宗教崇拜組織成理事會,限制高利貸,鼓勵猶太人採用家族姓氏、通婚,同進行民事婚姻同離婚。[30][29]不過,喺帝國同衛星國嘅好多地方,猶太人仲係受到歧視。[28]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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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艾米爾•路得維希(Emil Ludwig)著/梅沱等譯:拿破崙傳,1999年廣州:花城出版社,ISBN 7536026441
  • (法)布里昂(F. D. Bourrienne)著/鬱飛譯:拿破崙傳,1996年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ISBN 720111072

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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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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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五人督政委員會
保羅·巴拉斯
羅格·杜可斯
路易-耶路米·哥埃爾
讓-弗朗索瓦·慕霖
伊曼鈕·西耶斯
法國國家元首(首次) 繼任:
路易十八
(法國國王)
臨時執政
1799年11月11號 - 12月12號
第一執政
1799年12月12日 - 1804年5月18號
法國人民嘅皇帝
1804年5月18日 - 1814年4月6號
前任
路易十八
(法國國王)
法國人民嘅皇帝
1815年3月20號-6月22號
繼任:
拿破崙二世
(法國人民嘅皇帝)
  1. Grab (2003).
  2. Broers, M.; Hicks, P.; Guimera, A. (10 October 2012). The Napoleonic Empire and the New European Political Culture. Springer. p. 230. ISBN 978-1-137-27139-6. 原先內容歸檔喺2 December 2023. 喺2 December 2023搵到.
  3. Conner (2004), pp. 38–40.
  4. Pérez, Joseph (2005). The Spanish Inquisition: A History. Yale University Press. p. 98. ISBN 978-0-300-11982-4. 原先內容歸檔喺2 December 2023. 喺2 December 2023搵到.
  5. Fremont-Barnes & Fisher (2004), p. 336.
  6. Grab (2017), pp. 204-211.
  7. Dwyer (2015a), pp. 574-76, 582-84.
  8. Conner (2004), pp. 32-34, 50-51.
  9. Bell (2015), p. 52.
  10. Repa, Jan (2 December 2005). "Furore over Austerlitz ceremony". BBC. 原先內容歸檔喺20 April 2010. 喺5 April 2010搵到.
  11. Ellis (1997a), pp. 239-41.
  12. Ellis (1997a), p. 236.
  13. "L'Empire et le Saint-Siège". Napoleon.org. 原先內容歸檔喺19 September 2011.
  14. Ellis (1997a), pp. 236-37.
  15. 15.0 15.1 Ellis (1997a), p. 235.
  16. Dwyer (2013), p. 84.
  17. "Napoleon's "divorce"". Napoleon.org. 原先內容歸檔喺21 January 2018.
  18. 18.0 18.1 Ellis (1997a), p. 248.
  19. Conner (2004), p. 197.
  20. Youssef, Ahmed (January 2023). "Napoléon et l'islam, l'anti-croisade". Napoleon.org (法文). 原先內容歸檔喺2 December 2023.
  21. Cases, Emmanuel-Auguste-Dieudonné comte de Las (1855). Memoirs of the Life, Exile, and Conversations of the Emperor Napoleon. Redfield.
  22. 22.0 22.1 Ellis (1997a), pp. 244-45.
  23. William Roberts (1999),「拿破崙、1801年政教條約同佢嘅後果」。喺Frank J. Coppa編嘅《具爭議性嘅政教條約:梵蒂岡同拿破崙、墨索里尼同希特勒嘅關係》,第34–80頁。
  24. Aston, Nigel (2000)。國嘅宗教同革命,1780-1804美國天主教大學出版社。頁 279–315。ISBN 978-0-8132-0976-0
  25. Aston, Nigel (2002)。督教同革命時期嘅歐洲,1750-1830。劍橋大學出版社。頁 261–262。ISBN 978-0-521-46592-2。原先內容歸檔喺2023年12月2日。喺2023年12月2日搵到
  26. 破崙同教皇:由政教條約到逐出教門。原先內容歸檔喺2018年1月24日。喺2018年1月23日搵到
  27. Ellis (1997a), pp. 242, 245.
  28. 28.0 28.1 McLynn (1997), pp. 435–36
  29. 29.0 29.1 Palmer (1984), pp. 160-61.
  30. Conner (2004), pp. 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