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範疇
一種文法範疇(grammatical category)係指一隻語言嘅文法入面物件可以有嘅特徵;每個範疇都有若干個可能數值,如果一隻字要由其中一個數值傳去第個數值,好多時就要做詞形變化-隻字變樣嚟表達佢屬個文法範疇嘅邊個數值。
定義[編輯]
内文:文法
類型[編輯]
- 名詞:
- 性別
- 有生定無生:係指緊一啲有關隻名詞「幾有生命」或者「幾有心靈」等嘅規則。例如英文噉,原則上,要表示「A 嘅 B」,英文可以有兩種做法:
- A's B
- The B of A
- 動詞:
- 時態(tense,粵拼:ten1 si2):時態係一種文法範疇,一隻字喺時態上有「過去式」同「現在式」等嘅幾個可能值;喺英格蘭話裏面,如果一隻字要變時態,通常都要做詞形變化,隻字要變樣嚟表達時態,例如 run(跑)呢隻字做過去式嗰陣要變成 ran [2]。
- 能願:指緊一隻語言點樣表達一句嘢啲內容「真實」嘅程度,通常作用喺動詞度。
- 可能:一件事有可能發生。
- 粵文:「佢聽日有可能返嚟。」
- 英文:"He may come back tomorrow."
- 肯定:一件事 100% 肯定會發生。
- 粵文:「佢聽日實會返嚟。」
- 英文:"He will definitely come back tomorrow."
- 可能:一件事有可能發生。
- 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