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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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文 | |
---|---|
國文、臺灣華文 | |
發音 | IPA: /ku̯ɔ˧˥ y˨˩˦/ |
用嘅國家、地區 | |
區域 | ![]() 部分海外華人 |
講嘅人口 | — |
系屬 | |
官方地位 | |
官方語言 | ![]() |
管理機構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
語言代碼 | |
ISO 639-1 | zh |
ISO 639-2 | chi (B) zho (T) |
ISO 639-3 | cmn |
ISO 639-6 (經已唔用) | goyu |
中華民國國文(zung1 waa4 man4 gwok3 gwok3 man2),通常嗌「國語」、「國文」,係指由中華民國政府規範同管理嘅現代標準漢語,主要由北京官話發展出嚟,文字用傳統字,主管機構係中華民國教育部[1]。雖然叫「國文」,但只係事實上嘅法定語言同文字[2]。大眾運輸架生廣播嗰陣,國文、閩南話、客家話法定地位係一樣[3]。原本佢嘅使用範圍包括中國全境,但隨住1949年海峽兩岸嘅臺海現狀而縮到得返臺灣地區用緊;經過半世紀嘅演化,令到中華民國國文同中國大陸嘅普通話有唔同。而臺灣民間喺國文嘅口語使用上面,會同政府嘅規範有啲分別,為咗分清楚唔同地方漢語嘅規範,有時會畀人嗌「臺灣華語」。
攷[編輯]
- ↑ 中華民國教育年鑑. 正中書局. 1974.
- ↑ 法院組織法第九十七條
- ↑ 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