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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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國政 • Portal:政治 |
香港終審法院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嘅上訴法院,聆訊嚟自香港高等法院(包括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嘅民事同刑事上訴案件,對香港司法管轄權範圍內嘅訴訟有最終審判權。
香港終審法院之前響香港島中環炮台里嘅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2015年9月7號搬返去昃晨道8號嘅前立法會大樓(起嗰陣係做最高法院)。
沿革
[編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至中國之前,香港嘅司法終審權屬於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之後,為體現一國兩制,喺1997年7月1日成立咗自己嘅終審法院。
根據《香港基本法》,香港仍然實行普通法制度。法院判案可引用其他普通法地區(好似英格蘭、澳洲)嘅案例,亦可以請其他普通法地區嘅司法人員。
2015年9月7號,終審法院搬返去當初係最高法院嘅昃晨道8號(前立法會大樓)。
釋法爭議
[編輯]香港終審法院對除咗《香港基本法》外嘅香港法律具有最終解釋權。香港嘅憲制性文件——《香港基本法》,因同時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嘅全國性法律,除咗香港終審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都有最終解釋權。
歷任首席法官
[編輯]法官一覽
[編輯]- 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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