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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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呢篇文講嘅唔係大舊。
陳偉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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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 | 1955年3月3號 (69歲) |
出生地 | 英屬香港 |
國籍 | 香港 |
母校 | 卑詩大學、University of Manitoba |
職業 | 政治人、社會工作者 |
政黨 |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香港民主同盟、民主黨、社會民主連線、人民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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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業(Albert CHAN Wai-yip,1955年3月3號—),花名「大嚿」,係香港立法會前任議員,荃灣區議會(麗興選區)前任議員。
生平
[編輯]佢曾經喺香港民主黨嘅核心成員,但係喺民主黨少壯派分裂、多次立法會選舉嘅出選資格問題同埋楊森接任香港民主黨主席等同黨路線漸行漸遠,陳偉業終於喺2002年12月宣佈退黨,2006年4月宣佈加入新成立嘅激進民主派組織社會民主連線,2011年1月退出。
2010年1月,陳偉業同埋其他四個議員,包括陳淑莊、梁家傑、黃毓民、梁國雄,唔撈立法會議員。佢哋之後參加補選,借補選畀市民搞「公投」,為日後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表態[1]。結果,大舊喺補選攞到十萬幾票,成功重返立法會[2]。
2011年第4屆香港區議會選舉,陳偉業空降屯門嘅樂翠選區尋求冧莊,而佢原本所屬嘅荃灣麗興選區就交棒畀兼黨友陳素玲(人民力量秘書長),最後佢哋雙雙輸畀何俊仁、林琳。
2016年,陳偉業夥拍社民連黃浩銘,參選第6屆香港立法會選舉嘅新界西選區。結果名單得28,529票,得票率4.73%,兩人雙雙落選,而佢嘅16年立法會議員生涯就從此告一段落,2017年移民加拿大溫哥華。
2019年6月9號(香港修例風波初期),佢喺溫哥華現身反修例集會,認為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草案足以摧毀香港法治,但係又唔敢返香港參與反修例運動。
屋企
[編輯]學歷及專業資格
[編輯]- 文學士
- 社工學士
- 社工碩士
公共服務
[編輯]-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副主席(2000-2004)
- 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委員
-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
-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委員(2001-2004)
-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2000-2004)
-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
-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2000-2004)
-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
- 《2000年土地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
- 《2001年鍋爐及壓力容器(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建築物管理條例》檢討工作小組委員會主席
- 研究防止和處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主席(2003-2004)
- 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委員會委員
-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
- 《2002年選舉條文(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3年前濱、海床及道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2年土地(雜項條文)(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2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東涌吊車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村代表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土地業權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3年廣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3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3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香港康體發展局(廢除)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2003年廢物處置(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
- 跟進兩個前市政局尚在籌劃階段的基本工程計劃小組委員會委員
- 荃灣區議會議員(1985-2011)
- 香港立法局議員(1991-1997)
- 區域市政局議員(1986-1995)
資料來源
[編輯]- ↑ 公社兩黨歧見中啟動「公投」[失咗效嘅鏈]
- ↑ 〈補選投票率僅17.1% 五人又當選〉。原著喺2010年5月23號歸檔。喺2010年5月23號搵到。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 議員資料庫〉 (繁體中文)。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