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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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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小巴分成紅色(左)同綠色(右)兩類
最早期嘅公共小巴。最前面(左至右)分別係金馬、五十鈴Elf同埋摩利士

香港公共小型巴士,又叫小巴,Van仔,係可以載最多19人嘅客車。自1976年起,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23(1)條規定,政府可以用指令方式刊憲,規定全香港行駛嘅Van仔數目只得4,350架[1]Van仔牌分紅色小巴同埋專線小巴(綠van)兩種。2006年,有小巴商為咗推翻呢條法例,曾經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案件編號:HCAL 93/06)[2][3],高等法院最後判小巴商輸官司[4]

小巴牌照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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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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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Coaster紅色公共小巴

紅色小巴係最初一類公共小巴,原本車身中間髹條紅帶(所以行內俗稱紅色小巴為紅帶)以資識別。到咗1990年代,為咗畀車身多啲位賣廣告運輸署將色帶改髹車頂,「紅頂」呢個俗稱亦由此而嚟。除咗禁區之外,紅色小巴可以行駛香港各區。但實際上,紅色小巴經營範圍已經畀政府用禁區大幅限制。現時服務範圍一般只限舊市區,好多新發展嘅新市鎮都唔准紅色小巴駛入。紅色小巴嘅服務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同埋收費並唔受政府監管。雖然係噉,隨住行業發展,唔少紅色小巴路線由商會或小型公司統籌,有固定嘅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同埋收費,但會睇情況而變,例如塞車嗰時可以改行暢順啲嘅路線。截至2017年3,全香港共有1064架紅色小巴。

有啲紅色小巴路線係24小時營業,好似大埔旺角荃灣觀塘、觀塘到旺角、元朗佐敦道青山道土瓜灣等等。亦有淨係提供通宵服務嘅,好似元朗到銅鑼灣咁。

紅色小巴除咗總站之外,係冇固定客站,乘客想上車就要喺非禁區位置截車。乘客可以喺非禁區地點落車,落車前要大聲話畀司機知喺邊度落車,司機遞手作實。

另外,由於紅色小巴行嘅路線唔固定,收費亦有可能睇路線長短而變,因此搭客坐紅色小巴去到落車先至車錢,車錢按上車嗰時,標出來價錢牌為準(延長目的地嗰時,如果繼續搭,就要以原本嘅車費,另加新標示車費為準);不過亦有少數路線,紅色小巴係要搭客上車畀錢。而紅色小巴一般只係收現錢,車錢直接交畀司機,司機會喺有需要就找錢,但亦有部份紅色小巴受八達通畀車錢,例如西環旺角、觀塘到西貢、大埔到荃灣(已停辦)同埋觀塘到荃灣。響八十年代中小巴轉用冷氣車之前,唔少紅色小巴嘅價錢牌重係用花碼標示[5]

紅色小巴啲車所標示嘅目的地,有可能係舊名或者係已經冇咗嘅建築物,例如「官塘」(觀塘嘅另一種寫法)同埋「大丸」(即係前日資大丸百貨公司,位置係現時銅鑼灣記利佐治街百德新街交界嘅名店廊,以及銅鑼灣京士頓街9至11號,1998年結業)。

綠色專線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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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Rosa綠色專線小巴
專線小巴路線如果要加價,就要向運輸署申請兼得到運輸署批准

同紅色小巴類似,綠色小巴車身中間髹條綠帶(所以行內俗稱綠色小巴為綠帶),以及喺1990年代改喺車頂髹上綠色。由於紅色小巴叫「紅頂」,綠色專線小巴就叫「綠頂」,不過一般都叫綠色小巴或者專線小巴。

專線小巴嘅服務目的,主要係同社區接駁去大型運輸系統服務,好似鐵路、巴士咁。全部綠色小巴都有固定路線、服務時間、班次同埋收費,大部份路線設有固定車站,兼且要接受政府監管,唔可以隨便改。

截至2017年3月,全香港共有3286架綠色小巴。352條路線,即係69條喺港島、82條喺九龍同埋201條喺新界。佢哋大部分路線係由有限公司經營,當中包括一啲集團嘅多間子公司。專線小巴大部份路線都有固定車站,可以喺固定車站等車,或者喺路線途經嘅非禁區位置截車。乘客上車要畀錢先,現金入落錢箱(冇得找錢),唔係交畀司機。而大部分綠色小巴都收八達通,部份重有分段收費,要喺畀車錢之前單聲畀司機,等司機較八達通收費機較啱價錢。乘客可以喺固定車站,或者喺非禁區地點落車。落車之前要大聲話畀司機知喺邊度落車,或者撳鐘(如果有,但只適用於固定車站),司機遞手作實。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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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十年代,香港曾經流行一種9人白牌車,喺新界行。呢啲白牌車嘅收費比巴士高一啲,車程亦短過巴士,但因為佢哋唔係合法經營,警方曾經大力掃蕩。

1967年香港發生暴動,巴士司機罷工,部分路線因此暫停服務,交通癱瘓,政府容許小巴進入市區,白牌車越嚟越受市民歡迎,數目係噉升。1969年,小巴由9座位增至14座位,從此14座就成為小巴嘅另一個稱呼。最後,政府喺1970年推出白牌車合法化政策,由政府發牌,可以喺港九新界各地行,即係而家嘅紅色小巴。4350架小巴嘅限制亦係喺當年制定,咁多年都冇變。

1972年,政府喺山頂試行私營豪華小巴制度,同年5月1號首條私營豪華小巴1號線(往來山頂至中環)投入服務,結果試驗成功,並喺1974年正式實施專線小巴制度,去到1975年港島已經有6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由於綠色專線小巴越嚟越受歡迎,政府喺1977年10月26號首次招標幾十條綠色專線小巴路線,畀公共小巴商或有興趣嘅商人競投,首批九龍新界綠色專線小巴路線分別喺1979年4月11月投入服務。隨住時代發展,市民對公共交通需求不斷提升,政府亦批出九龍市區及新市鎮嘅專線小巴路線畀人投。

早期嘅小巴係14座位,並冇車頭頂地點牌箱。1978年,各小巴陸續安裝車頭頂地點牌箱,以便更清楚顯示行車目的地。而政府喺1988年批准小巴由14座增加到16座。而部分小巴商會曾經要求政府放寬座位數目到20座,但廿幾年嚟政府認為小巴為輔助性交通工具而唔接受,直到2017年中至刊憲放寬座位數目到19座。

由於綠色小巴受政府監管,政府為加強對公共交通嘅管理,歷年都鼓勵紅色小巴轉為綠色小巴經營。一般嚟講,公共小巴要有車輛登記同埋客運營業證,至可以載客賺錢;紅色小巴嘅車輛登記人同埋客運營業證持有人,往往係同一人,但由於綠色小巴營辦商可以租人哋嘅小巴經營,所以同一架綠色小巴,可以有唔同嘅車輛登記人同埋客運營運證持有人。雖然公共小巴嘅車主可以申請將小巴由紅色轉為綠色(例如618),或者由綠色轉為紅色(只可以同另一架小巴互換牌照,唔可以就噉由綠轉紅;但由紅轉綠就唔使同另一架小巴互換),但從歷年嘅小巴分佈數字睇,綠色小巴嘅數目持續上升。

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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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小巴用車多數係歐洲牌子,好似金馬英文Commer柯士甸英文Austin Motor Company摩利士英文Morris Motors福士同埋福特等等,亦有日本大發同埋五十鈴。直到1970年代,小巴全部都係日產Echo。隨住時代發展,小巴服務不斷提升。喺八十年代中,專線小巴經營商開始從日本引入新款冷氣小巴豐田Coaster三菱Rosa日產Civilian,日本小巴就成為香港最常見嘅車款。

小巴以往以柴油做燃料,政府為減少污染,曾經考慮要求小巴改用汽油做燃料,結果因為燃油費同埋維修成本高而受到小巴營辦商強烈反對。後來政府試驗引入電能同埋石油氣小巴,結果石油氣小巴試驗成功,成為現時小巴嘅主要燃料,截至2006年6月,超過一半嘅公共小巴係石油氣小巴。其實,石油氣小巴佔有率超過一半除咗因為得到政府資助之外,重有就係由2002年開始,豐田Coaster嘅柴油版小巴淨係得長陣,普通短陣淨係得石油氣版,對於注重車輛靈活性嘅業內人士有所局限。豐田Coaster短陣柴油版小巴最終都喺2008年中再度來港。2017年公共小巴載客量加到19人之後,小巴公司就冇再引入普通短陣小巴。

2010年代,因應社會對無障礙公共交通嘅需求,小巴公司開始研究引入低地台公共小巴嘅可行性。結果第一架低地台公共小巴喺2018年1月投入服務[6]

時至今日,豐田Coaster已經成為全部紅色小巴同埋大部分綠色專線小巴嘅車款,但亦有少量三菱Rosa、金旅XML6701J18、GMI Gemini(混能)、Optare Solo SR(低地台)同埋平治Sprinter(低地台)小巴行駛。

小巴路線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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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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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紅色小巴並冇官方認可嘅路線冧巴,但有一啲路線會自訂路線冧巴,好似來往上水至元朗嘅17、18號線,上村至元朗嘅23號線,秀茂坪至觀塘嘅16、45號線,以及紅磡寶其利街至旺角弼街嘅71號線。

呢啲冧巴嘅出現多數同歷史有關,例如17、18號線同以前九巴同一冧巴嘅巴士路線(而家嘅76K同埋77K線)競爭,為方便乘客記認而設。

而16、45線就因為嗰兩條小巴線行經秀茂坪邨前16座同埋45座而得嚟。

綠色專線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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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專線小巴現時分三區,每一區都分別訂冧巴。因此,一個路線冧巴可能會俾3條專線小巴路線用。

服務範圍:行走香港島區內。
服務範圍:主要行走九龍區內。
服務範圍:行走新界或由新界往來九龍地區。

小巴嘅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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喺半山羅便臣道嘅小巴站牌

紅色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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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小巴路線唔受規管,路線比較有彈性,往往可以用更暢順嘅路線,更快去到目的地,對於乘客同埋經營者嚟講,「靈活」係紅色小巴嘅優點。但因應城市發展,唔少小巴路線一般都已經固定咗,重加埋站牌。

而紅色小巴有一個最大問題,就係冇固定路線、班次同埋收費,因此車費波幅可以好大,某啲路線為求搶客,可以收極低車費嚟打「割喉戰」,但一加車費,收費又可以去到「天價」程度。例如以前香港紅色小巴每逢打風,隨便加車費,曾經有來往香港仔至華富邨由原本嘅港幣3蚊加到港幣30蚊,另外來往新界至佐敦道更曾經加到去80蚊,呢個做法曾經俾市民投訴。宜家每逢打風,紅磡-青山道線由8蚊加至10蚊。年初一至三,藍田-佐敦道線全程及分段加1蚊。另外,由於大部份紅色小巴司機都係自僱人士,收入同載乘客人次有關,如果車上乘客唔多,一般紅色小巴都會停車等客,拖延唔少時間,例如紅磡-青山道線。

綠色專線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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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因為載得少啲人,故此較適合作為班次要求密嘅短途接駁線,或者為人口疏落嘅偏遠地區服務,呢個亦係政府對綠色小巴嘅定位。但因為受政府監管,行車路線冇紅色小巴咁靈活,路線唔受歡迎唔可以以改變營運方法挽救,部份綠色專線小巴非常殘舊,有時甚至導致小巴營辦商私自取消路線。

共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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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巴經營模式問題[7],衝紅燈同埋超速嘅情況幾常見,尤其係紅色小巴。例如2004年10月22號(重陽節),兩架紅色小巴喺香港北角英皇道互相搶客而超速撞車,釀成2死17傷意外,結果兩名司機喺2005年年尾被判罪名成立坐監。另外喺2006年5月18號凌晨,新界北交通總部特遣隊派出兩名警員假扮乘客喺銅鑼灣上一架紅色小巴,並暗中帶住攝影機將「飛車」過程錄低,發現架小巴途中至少衝紅燈5次、切雙白線,另一隊警員喺青山公路時速限制50公里路段,用雷射槍偵察到小巴車速超過100公里。警方最後喺元朗將小巴截停,以危險駕駛罪名拉咗個司機。

政府曾經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小巴乘客安全,好似加裝乘客安全帶、向乘客顯示嘅速度計[8]等等。不過甚少有小巴乘客會扣安全帶,而向乘客顯示嘅速度計更有唔少俾紅色小巴司機改裝過,以減少超速嗰時所發出嘅嗶嗶聲。鑒於速度計成效唔好,政府卒之要公共小巴裝限速等裝置,另外又修改道路交通條例。2012年4月13號開始生效嘅《2012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訂明公共小巴最高時速係80公里、公共小巴要裝限速裝置、新車要有行車記錄儀、揸公共小巴之前要讀職前課程同埋公共小巴司機要展示公共小巴司機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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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運輸署文件(附件一),已領牌的綠色及紅色小巴[失咗效嘅鏈]
  2. 東方日報:4350輛小巴遭挑戰
  3. 綠巴大王挑戰立法會[失咗效嘅鏈]
  4. Glory Success Transportation Ltd. v Secretary of Justice
  5. 原著喺2009年2月15號歸檔。喺2009年5月17號搵到
  6. 低地台小巴明起試行港島 輪椅客可預約,東方日報,2018年1月25號
  7. 紅色小巴一般為小巴司機以固定租金租一架小巴,當日嘅車費收入由司機袋晒,但燃料費亦由司機負擔;但亦有小巴商會或者黑幫管理部分紅色小巴路線,小巴司機需要向呢啲管理者畀「入線費」以換取行駛某條紅色小巴路線嘅權利;少部分紅色小巴路線就由小巴營辦商經營,並以固定人工或底薪加分帳(以車費收入或行走轉數計算)請司機。綠色小巴每條路線都有固定小巴營辦商,由小巴營辦商以固定人工或底薪加分帳請司機。
  8. 運輸署-《小巴Net》第九期 P.6-7,2005年12月
  9. 運輸署-公共小巴新法例

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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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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