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don't tell 係寫作上嘅一條原則,意思係寫故仔嗰陣唔好好似寫大綱嗰陣噉直接描述發生緊嘅事,而係描述身處故仔世界嘅人能夠睇到嘅影像、直接感知到嘅嘢同所採取嘅行動(「A 郁手打 B」可以寫做「A 舉起拳頭,再一嘢將個拳頭揮向 B 嘅面」、「A 叫 B 做嘢」可以寫做「A 向 B 講:『快啲郁手做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