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
外表
論證(粵拼:leon6 zing3;參照英文:argument,粵拼:粵化口語音:aa1 giu4 man4)即係指「理論證成」,以前要證明一樣嘢啱唔啱,唯一方法係通過實驗室實際去做一次實驗,但哲學家康德認為,人有超越感覺經驗能力去理解一啲想像概念,通過對事物延展而令知識添加,所以真理並唔單單止嚟自觀察得嚟嘅經驗,亦可以通過綜合判斷而理解真理[1][2]。所以,人可以通過邏輯去論證,作為理解事情嘅方法,於是根據康德嘅諗法,先後發展出先驗論證、後驗論證、道德論證,跟住又有其他人發展出本體論論證、宇宙論論證、目的論論證等等各種論證方法,呢啲論證方法都成為人類對探索世界真理嘅方法。
基礎
[編輯]論證係邏輯學入面嘅基本概念,指由若干句前題嗰度推理出一個結論嘅推理結構。所謂前題,意即講者認為可以接受或者已經成立嘅事實、觀察、理論等等;而結論就係基於呢啲前提推導出嚟嘅主張或者判斷。
簡單嘅論證例子如下:
- 前提 1:所有人都會死。
- 前提 2:蘇格拉底係人。
- 結論:所以,蘇格拉底會死。
歸納
[編輯]内文:歸納
歸納(參見英文:induction,粵拼:粵化口語音:in6 dak1 soen4)係論證其中一種基本類型。歸納係指根據一啲具體嘅觀察或例子,推斷出普遍化嘅結論。歸納推理唔似得演繹推理(數學證明傾向用呢種)噉,前提為真就保證實會得出真確嘅結論;相反,歸納所得出嘅結論只係「好有可能」係真,帶有不確定性[3][4]。
以下係一個簡單例子:
- 前提 1:我今日見到嘅三隻天鵝都係白色。
- 結論:所有天鵝都係白色。
呢種推理方式試圖由有限嘅觀察,歸納出普遍規律。不過,結論未必真確——因為可能仲有啲句中嗰個我未見過嘅天鵝係黑色。
歸納呢種諗嘢方式喺科學上極其常見。
睇埋
[編輯]- 謬論,簡單講即係「荒謬嘅論證」。
參考
[編輯]- ↑ 《邏輯基礎》鄺芷人著 文津出版社 ISBN 957-668-666-0
- ↑ 牛頓學派對科學和哲學的影響(續)[失咗效嘅鏈]
- ↑ Sextus Empiricus, Outlines of Pyrrhonism. Trans. R.G. Bu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33, p. 283.
- ↑ Arthur, W. B. (1994). Inductive reasoning and bounded rationality.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4(2), 40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