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公因數(英文:highest common factor,簡寫H.C.F.;或者greatest common divisor,簡寫G.C.D.),又叫最大公約數,係兩個或以上嘅整數入面嘅最大嗰個因數。譬如8同12嘅最大公因數係4。
喺數論入面,常用嘅叫法係GCD。而兩個整數a、b既最大公因數會用或者用嚟表達。
最大公因數嚴謹嘅數學定義需要用到可除性。
假設有兩個整數a、b,其中一個係唔等於零。a、b嘅最大公因數係一個整正數d,而d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 如果有另一個符合條件一,上面講嘅d需要符合
要揾GCD,可以用輾轉相除法。
最大公因數有幾個有用嘅性質。
- 如果成立,咁。呢個係結合餘數定理同埋可除性嘅結果。
- 如果,咁。
- 如果係一個整數,唔等於零,咁。呢個係解絕對值。
- 證明:
假設,得出。
由,代入,得出。
因為,所以,再由此可以推斷出。
因為,所以。
呢個性質可以用嚟證明輾轉相除法。而其他兩個性質係需要用到輾轉相除法嚟證明。
搵公因數嘅方法有好多,其中一個就係輾轉相除法,不過重有幾個都係常用。
利用輾轉相除法去搵53同123嘅GCD。
列出所有公因數去搵12同8嘅GCD:
兩個數都有嘅因數包括1、2同4,所以最大公因數係4。
公因數嘅概念可以喺數學上面證明好多有用嘅性質。
- 假設係整數,咁。
- 假設係整數,咁只可以係或者。
- 。
- 如果,咁。
- 如果,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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