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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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編輯]
想像設 A 做前因(Antecedent),B 係信心(Belief),C 係結果(Consequence):
- A正比B(C唔變)
- A正比C(B唔變)
- A=B+C
- B=Af
- C=Cf-Af
- A=Cf
因果律可以話係比A=B+C先發現嘅一種規律,人人都已經相信咗因就係果,果就有因。ABC理論係對ABC變化取向得出,因果律也可以跟隨因果變化得出,未有ABC理論就可以用到因果律嘅人都有。
因果律嘅因係件事會發生嘅動力,果係件事令到其他事發生嘅最高力。
研究[編輯]
經濟研究[編輯]
格蘭傑因果關係(Granger causality)係靠兩個變數嘅時間序列嚟評估嗰兩個變數之間「有冇因果關係」嘅一種假說檢定方式。
最簡單噉講,喺格蘭傑因果關係之下,攞一個因變數 嘅時間序列同一個果變數 嘅時間序列,並且揀一個時間間隔 ,如果喺每個時間點 嘅 數值傾向能夠預測 咁耐之後嘅 數值嘅話,噉 就可以算係 嘅「因」。呢種分析方法源自經濟學(經濟學成日都會應付一個個經濟指標數值嘅時間序列),而且喺現代嘅各社會科學當中相當常用,不過「到底呢個測試能唔能夠真係表明因果」係一條幾受爭議嘅課題[1]。
好似下圖噉:打橫條軸表示時間。(上面條線)喺一個時間點嘅數值能唔能夠預測(紅色箭咀)(下面條線)喺若干時間後嘅數值呢?

睇埋[編輯]
參攷[編輯]
- ↑ Granger, C. W. J. (1969). "Investigating Causal Relations by Econometric Models and Cross-spectral Methods". Econometrica. 37 (3): 424-438.
出面網頁[編輯]
- "因果嘅科學同藝術": 由朱迪亞明珠展示幻燈片同埋輔導講座 (英文)
- ABC理論
- 因果教訓